論“漢奸”兩則(趙無眠、林思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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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塔呼奇河畔談漢奸

趙無眠

一九三八年十二月十八日,一架專機從重慶珊瑚機場起飛,下午一點抵達昆明。雲南軍政首腦龍雲率領僚屬到機場迎接,彩旗樂隊,把冬天的春城烘托得熱烈、歡快。艙門打開了,由空軍司令周至柔陪同,一位梳理穿戴得整整齊齊、相貌英俊的中年人出現在人們的視綫中。看到歡迎的場面,他有些意外,又有些感動、不安和苦澀。他儘量顯得從容,招手致意,拾級而下,與幾張熟悉的面孔略事寒暄,便登車直驅龍雲官邸。

當晚,他與主人談至深夜。

出逃的第二號領袖

第二天下午,他又帶著十幾位隨行人員,乘坐由龍雲向歐亞航空公司包租來的飛機,直飛法屬印度支那的首都河內。傍晚時分,這一行人住進了市區高朗街二十七號,一棟西洋式公館內。他們脫下從中國穿出來的一身厚重衣服,換上輕簡的夏裝。但他們心中幷沒有隨之鬆快,反而感覺這片原爲中國屬土、現在的法國殖民地空氣過分悶熱和凝重。窗外薄暮垂臨,城市輪廓漸漸模糊不清,似乎也預示著他們前途的莫測。

沒幾天,一條重大新聞令中國和世界爲之側目:

「中國國民黨副總裁汪精衛從重慶出逃」。

汪精衛,一個神話的名字,忽然成了驚險小說中的人物。接下來的情節,有夜半刺客,日船北光丸號秘密接應,上海密謀,赴敵國日本首都東京媾和,還都南京成立第二個國民政府......

就這樣,地位僅次于蔣介石的第二號領袖,孫中山的忠實臂膀及其事業的首位繼承人,膾炙人口的《總理遺囑》起草者,當年謀刺清攝政王事敗被囚、視死如歸的少年英雄,拖著他那支令世人瞠目的人生敗筆,一步一步走向耻辱的紀念碑,成爲二十世紀最大的漢奸。甚至可以說,是中國有史以來最大、最著名的漢奸。

一九四○年,由各黨派代表組成的國民參政會第一届五次會議在重慶發出通電,回顧中華五千年歷史,雖也偶有叛國通敵之事,然尚未出過「視降敵爲救國,稱亡國爲和平,助敵進攻而有理論,代敵招降而講主義,顛倒黑白,喪盡廉耻,如汪逆兆銘其人者。」

在朝野一致的憤怒聲討中,汪精衛度過了他一生最後的幾年,終于日本戰敗投降前幾個月槍瘡復發,赴日治療。一九四四年十一月十日,一場美機空襲的第二天,受防空洞的陰濕迸發肺炎,客死于名古屋。

汪精衛的賣國罪,早已蓋棺論定。甚至在他出走河內,公開發表呼應日本近衛首相第三次對華聲明的《艶電》時,就注定要被中國人唾弃、痛恨,罪責難逃了。用一句俗話說,叫做「永遠被釘在了歷史耻辱柱上」。浙江蕭山縣海門鎮,當地人把汪精衛夫婦雕刻成兩個真人大小的裸體跪像,圍以石欄,唾迹斑斑,任人羞辱。這是仿造杭州岳飛墓前,鐵鑄秦檜夫婦跪像的故事。日本投降,國民政府還都南京,第一件大事就是把築于梅花山中山陵旁的汪墓給炸開,焚尸揚灰。

半個多世紀過去了,中國的土地上幾經滄桑,許多陳年往事從人們的記憶中漸漸淡去。當年中華民族最大的敵人——日本,搖身一變爲最大的投資商,又到中國開發經濟來了。雖然總還有人,對幾十年前的南京大屠殺、對淪爲慰安婦的凄慘經歷、對細菌部隊殘忍的人體實驗、對釣魚臺島的糾紛、對日本政要一次次推卸戰爭罪責、對供奉在靖國神社戰犯亡靈前的香火,耿耿于懷,時起抗議和爭執,但畢竟掀不起太大的波瀾,無法阻止中日關係越來越親密,越來越朝著「世世代代友好下去」的方向發展。民族仇恨可以如此輕易地淡忘,惡鄰可以迅速地變爲睦友,一切都可以轉換、變化,唯有民族的叛徒絕不能原諒。汪精衛仍然無形地跪在那裏,接受世人的無情嘲駡。

恨叛徒甚于恨敵人

中國人從來都是這樣,仇恨自己營壘裏的叛徒,遠遠超過仇恨敵人。也許幷不只是中國人,也許所有的國家所有的民族都是如此。這要具體比較,不能一概而論。但中國人的這一特點,我們是有深切體會的。三十年代在上海主持中共中央日常工作的周恩來,曾下令處决叛徒顧順章一家八口,老幼皆不放過。如果我們據此認爲,周恩來嗜殺成性,那就錯了。他只是對叛徒執行党的紀律,雖然叛徒的家屬幷沒有義務要服從紀律,也幷沒有違反紀律。

文革中的劉少奇,是被當做黨內最大的走資派打倒的,但中共中央文件中,正式罪名不是走資派,而是「叛徒、內奸、工賊」。這就給他定了死性,罪無可赦了。走資派頂多是黨內矛盾,可以改正,可以悔改,可以東山再起,甚至三落三起。即使是死不悔改,如鄧小平,也仍然可以保留黨籍,以觀後效。叛徒則不然,只有死路一條。內奸、工賊也差不多。中共黨內的整人專家康生,深知這一招的厲害,他不像其他中央文革小組的書生那樣,只會傻傻地以「跟毛」還是「跟劉」來劃綫,他是發動「抓叛徒」,一抓一個准。康生的老謀深算也不是天生的,是在長期的革命鬥爭實踐中逐步成熟的,延安整風時他只是「抓特務」爲主,那就差遠了。文革後期,江青也學會了此招,要整周恩來,挑來挑去挑了一頂「投降派」的帽子。爲什麽單挑這一頂?因爲投降派一「投」過去,結果就是叛徒。經歷過無數風浪,以善于在任何情况下沉著應對著稱的周恩來終于沉不住氣了,推進手術室前拼力大叫:「我是忠于黨、忠于人民的,我不是投降派!」

康生一生以抓叛徒爲業,自己也有一塊「叛徒」的心病,據說一九三○年在上海被國民黨逮捕,旋即放了出來。直到去世前夕,他已經當上党的副主席,寵幸未衰,在昏迷中猶喃喃有詞:「一九二○年,一九二一年,一九二二年,我絕沒有叛變;一九二三年,我絕沒有叛變;一九二四年,我絕沒有叛變;一九二五年,我絕沒有叛變;一九二六年,我絕沒有叛變;一九二七年,我絕沒有......」驚恐之狀,不亞于周恩來。及至「四人幫」倒臺,他們最大的罪名也是叛徒:江青、張春橋曾在上海被捕入獄變節,姚文元是叛徒姚篷子之子,只有年紀最輕的王洪文才實在與叛徒扯不到一起去。當然,還有那位文革小組長,在林彪事件中首當其衝被拋出來的陳伯達,以及被陳伯達整倒的最後一位高層人物陶鑄,也都被證明當過叛徒。只不過陳伯達整人的時候不是叛徒,挨整的時候就發現是叛徒了;而陶鑄挨整之時發現是叛徒,平反之時又不是叛徒了。

投降派=叛徒=最壞的敵人,已是人們約定俗成的一條公式。

「正常的」敵人固然可恨,倒還情有可原,因其立場、觀點、利益與自己相左。叛徒則不然,叛徒照道理應該是咱們這一邊的,或原本就是咱們這一邊的,却經不起威逼利誘,熬打不過,竟然屈從敵人的意志,倒戈相向,教「自己人」防不勝防,起到了敵人想起而起不到的作用。堡壘是最容易從內部攻破的,叛徒幹的就是從內部攻破的事。這裏至少有兩點,說明叛徒比敵人更爲可惡。第一,叛徒沒有氣節,人格上可鄙。如果敵人是狼,叛徒則是「斷了脊梁骨的癩皮狗」。第二,叛徒知悉內情,危害性更大。敵人是明擺著的狼,叛徒則是「披著羊皮的狼」。

敵友定理與叛徒定理

政治學有一條重要的定理:沒有永遠的朋友,也沒有永遠的敵人。這條定理,只概括了「敵」和「友」對于「我」的關係,可稱爲敵友定理。朋友和敵人,都不是「我」,即不是「自己人」。對于「自己人」而言,政治學應該有另外一條定理:如果不是永遠的自己人,那就是永遠的敵人。這條定理,可稱之爲叛徒定理。

敵友定理從感情上不大好接受,道理上則無法反駁。叛徒定理恰恰相反,感情上是沒有什麽問題的,邏輯上却不大說得過去。敵友定理符合現代寬容精神,與靈活、妥協、理解、縱橫捭闔的政治藝術一致。叛徒定理則毫無寬容可言,僵硬、刻板、偏執、狹隘。可以這樣認爲,敵友定理是理性定理,叛徒定理是情緒定理。魯迅說:「倘有同一營壘中人,化了裝從背後給我一刀,則我的對于他的憎惡和鄙視,是在明顯的敵人之上的。」

(不光是政治,在一般人際關係中,這兩條定理也是成立的。說到底,人際關係也是一種政治。有一種說法,女人是天生的政治動物。就是指女人在人際關係的應對上,常表現得比男人技高一籌。)

問題是,「友」與「我」怎麽區別?

國共合作,國與共是「友」,共産黨內部或國民黨內部是「我」。但許多人一開始就擁有國共雙重身份,怎麽分得清楚呢?是不好分,所以要清黨,你到底是國民黨還是共産黨,趕緊拿主意吧。拿定了主意,我才好下手,殺誰和不殺誰。從此以後,國是國共是共,分得清清楚楚了,再投過來或投過去,哪怕對方又成了朋友,也要拿你當叛徒。張國燾就是國共第二次合作期間,從延安溜出來跑到國民黨那邊去的,照道理當時應該是投友而非投敵,但張國燾却被當做叛徒。王明也是一個叛徒,他投了蘇聯「老大哥」。老大哥本來一點都不是敵人,是好得不能再好的友;但根據敵友定理,它總有一天會變成敵。你從「我」變成「友」,說明你遲早會變成「敵」,進而說明你最終是永遠的敵人。也就是說,投友幾乎等于投敵。總而言之,都叫做投降派。

彭德懷上《萬言書》,討論的只是經濟問題,後來一吵一吵,就當成野心家了。野心家其實也沒什麽,不想當領袖的元帥絕不是好元帥;但另一頂帽子就可怕了:裏通外國。這頂帽子一扣,很多年以後,就連一些西方學者也覺得他活該被打倒。如撰寫周恩來傳記的韓素音教授,仍然認爲打倒一個裏通外國的彭德懷,比打倒一個不懂經濟的毛澤東要好得多。裏通外國本來是捕風捉影,就算是通,也是通向蘇聯、東歐,社會主義陣營,但這就有張國燾、王明之嫌。彭德懷的罪狀雖多,致命的却是這條罪嫌。因爲誰都不會反對:裏通外國的領袖是最壞的領袖。

另一位元帥林彪,不僅「想當領袖」,而且還真當成了副領袖。他的結局是「叛國投敵」,投蘇聯。其時蘇聯已按照敵友定理,從朋友變成了敵人,從最好的朋友變成了最壞的敵人。爲什麽最好和最壞?因爲根據共産主義的原則,共産黨是天下一家的。蘇共與中共的關係,不僅是友党,更是兄弟黨。也就是說,是「亦友亦我」的關係。所以蘇聯修正主義被稱爲叛徒,一舉取代頭號敵人美國帝國主義,成爲最壞。林彪深知此一去,自己一世英名不僅毀于一旦,死後也永無翻身之日。被妻兒葉群、林立果慫恿挾持出逃之時,內心是極不情願的,寧可坐等毛來收拾,或者逃到廣州去另立中央。他眼噙泪花說:「我至少還是個民族主義者。」

「民族主義者」,是林彪企圖守住的最後底綫。他知道無論幹過什麽,沒幹過什麽,只要守住這條底綫,就還有重見天日的機會。否則便墮入萬劫不覆的深淵。蔣介石被共産黨封爲「人民公敵」,到頭來其民族氣節仍爲毛澤東所贊嘆。中共與蘇共親如兄弟,爲了堅持民族氣節,毛澤東不惜與赫魯曉夫公開翻臉,不吃肉也要硬頂下去。一位西方記者問周恩來:你身上共産主義和民族主義,哪個比重大?他想了想回答:我首先是一個民族主義者。

最壞的叛徒:漢奸

現在我們已經可以看出來了,所有的叛徒中,最糟糕的是民族的叛徒。道理很簡單,沒有比「我族」或「我國」更大的「我」了。如果你背叛的是「我黨」,至少敵黨還可能拿你當回事;你背叛的是某階級,比方當了工賊,至少敵對階級會喜歡你;而你要是竟敢以本民族爲敵,這世界上恐怕沒人能原諒你了。你可以改變自己的黨派、信仰、階級,却無法改變自己的民族種屬。

中國對于本民族的叛徒有一個專用名詞:漢奸。漢奸,英文譯作「traitor(toChina)」,即「(中國的)賣國賊」。這樣翻譯有些彆扭和累贅,不如原中文詞那樣簡潔。英文本來只有「賣國賊」一詞,至于賣的是哪一國,是英國,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要到時候再說。「賣國賊」的定義很清楚,那就是必須犯了叛國罪。「漢奸」一詞,看起來簡潔,但是究竟如何定義,却不那麽清楚。如《語言大典》這麽解釋:「投靠侵略者,充當其走狗,出賣國家民族利益的敗類」。這樣的解釋是經不起嚴格推敲的,有點只可會意,不可言傳的意思。「投靠」、「走狗」、「敗類」,都是含義模糊幷且帶感情色彩的詞。比方怎樣才算「投靠」?投降算不算?爲人家工作呢?在那邊定居呢?娶了人家的公主呢?再反過來,如果沒有發生戰爭,對方也不是侵略者,你向它出賣國家民族的利益,就不叫漢奸了嗎?

漢奸一詞在中國十分流行,因其詞義的模糊,常常造成濫用之勢。結果到處是漢奸,一不小心就可能當了漢奸——

乒乓球運動員何智麗自嫁到日本,隨俗改爲日本姓氏再與中國球員交手,因其仍奮力拼搏毫不手軟,被中國觀衆大駡爲漢奸;

同樣是從國家隊退下來的乒乓球運動員陳靜,代表臺灣在百年奧運會力戰前隊友,差點奪走中國隊計劃穩拿的女單金牌,也被駡爲漢奸;

外國公司駐中國的代理,以前上海灘稱做「買辦」,只要他們在與中方洽談生意時一心維護本公司的利益,就被指爲漢奸;

外資或合資企業內部發生涉外糾紛,中方高級主管批評、懲罰中國職員,也叫漢奸;

偷越國境,尤其偷越到與中國關係緊張的國家;

在海外發表言論,批評中國,揭露中國的黑暗面,有損國家的「整體形象」;

因各種原因要求得到外國的政治庇護;

被敵國軍隊生俘;

不喜歡中國,或者喜歡外國超過喜歡中國......

還可以列舉許多。有人會說,他們被駡爲漢奸,可能帶有戲謔的成分,當不得真。那麽好,在這些可能的戲謔後面,隱藏著一種怎樣脆弱的情感和心理?而戲謔過後,究竟有多少人真正看出了其中包含的荒誕?

關于「漢奸發生學」

一九九五年七月號的《讀書》雜志,發表了陳建功、王蒙、李輝的一篇三人談《時代變化與感覺調整》,提到「漢奸」一詞,王蒙認爲:「在洋場上我們的一些同胞也有丟人現眼的,一味地迎合人家,或做出一些很不得體的事情,失格失態。......我們的一些朋友就大駡『漢奸』,我相信這種情緒和態度是非常正義的,但『漢奸』這個詞還是有特定含義的,如果不是處在被侵略占領的情况下,即使我們說這個人有點兒奴顔婢膝,有點兒丟份兒,有點兒失格,但與『漢奸』的罪名距離還是很大的。」李輝認爲:「對那些到中國來工作生活的外國朋友我們抱有好感,他們對中國越親近,我們越感到他們可愛;遺憾的是我們不能以同樣的思路對待那些出國謀職謀生或求學的同胞,以致輕率地斥之爲『漢奸』,要按這種邏輯,那些來華的外國人不就變成『美奸』,『英奸』了嗎?」

《讀書》是中國文化界享有聲譽的雜志,以敢于發表有膽有識的文字著稱,這三位作家也都以思想和文筆活躍見長。然而直到接近世紀末的時候,才由他們出面在這樣的刊物上,代表中國的思想界爲長期以來蒙受「漢奸」罪的數十萬「出國謀職謀生或求學同胞」平反。這個玩笑實在開得也太大了。

同樣是這家雜志,同年的十月號又發表了一篇李零的《漢奸發生學》,專門討論「漢奸機制」,即漢奸是怎樣被逼無奈而産生的。他舉了歷史上幾個著名漢奸的例子:伍子胥引吳兵滅楚,申包胥請秦軍複楚,越王勾踐嘗吳王夫差之糞,李陵兵敗而降匈奴,吳三桂引清兵入關。這幾個人除了吳三桂,都是歷史上的「正面形象」。伍子胥滅楚,是因爲楚王無道,聽信讒言,奪媳殺子,株連忠臣伍子胥的父兄,逼得他出逃吳國,引兵滅楚,掘墓鞭尸。他連夜過昭關的故事,早已改編爲名滿京城的京劇劇目。申包胥是伍子胥的好友,爲了實現「子能覆楚,我必興楚」的諾言,竟如秦乞師。人家不答應,便倚廷而哭,七天不吃不喝,終于哭來了救兵,完成了複國的大業。幸好秦軍功成即退,沒問他要土地要勞務費。越王勾踐的故事更是膾炙人口,他屈膝求生、恭謙事敵、喪權辱國,乃至嘗仇人的大便以取媚,如此「臥薪嘗膽」其實是噁心喪膽,都成了「笑得最後」的必要代價與鋪墊。伍子胥、申包胥、勾踐都是漢以前的人物,嚴格地講不能算「漢奸」,那時還沒「漢」呢。拿他們舉例,是爲了說明「漢奸」發生的原理,即動機的正義性:討伐暴君、光復祖國、忍辱復仇。

第一個真正的漢奸是李陵,他身爲漢朝將軍,被俘,投降,娶匈奴公主爲妻,終身不歸漢。這一系列的過程中,幷沒有一個崇高的、正義的動機,作爲人們往後爲他翻案的藉口。他走上這條不歸路,是被逼出來的:武帝任人唯親重用無能、發給的兵馬太少而不得不以步卒五千對抗匈奴主力八萬、友軍拒不救援坐視其全軍覆沒、公孫敖謊言其叛致使李陵全家被誅......所謂「漢奸機制」,李陵一案最爲典型。雖然沒人說他不是漢奸,但總覺得情有可原。加之李陵是抗擊匈奴的名將李廣的嫡孫,又有太史公司馬遷爲他講公道話而慘遭腐刑,而且他只老老實實做人家的駙馬,幷沒領兵前來攻漢,因而還能獲得相當大的同情。如作家張承志在散文《杭蓋懷李陵》中評說:「當他無家可歸,祖國執行不義的時候,叛變也許是悲壯的正道。」

(據《漢書.匈奴傳》,公元前九六年,即漢武帝太始元年,亦即李陵全家被誅不過兩年,匈奴使大將與李陵領兵三萬餘騎追擊漢軍,在浚稽山轉戰九日。此役以「傷奴甚衆」,匈奴退兵告終。)

最後一個吳三桂,是導致清朝入主中原的關鍵人物。歷史學家對他大都是貶,也就是「反面形象」。同樣是當漢奸,動機一點都不崇高:「沖冠一怒爲紅顔」;腦袋也不清楚:說好了只是聯清平闖,打到後來却變成了投清滅明;操守則更談不上了:投了一次就算了,好好地當你的漢奸,還能做成個洪承疇、範文程一類人物,也不失爲一種功名,偏又要再反,叛了再叛。近年有李治亭著《吳三桂大傳》,將這個人們印象中「貪生怕死、寡廉鮮耻的末流漢奸」作全面、公正的分析,發現以前的很多誤解。他引清兵入關,本想當申包胥,不料却當了個伍子胥。不論是什麽胥,總之他這漢奸當得也是事出有因,身不由己,甚至還有些悲壯和負責任,不能簡單歸爲「反面人物」一類。何况今日之中國,早已是胡漢一家,當年的「漢奸」,其實是站在「歷史的正確選擇」一邊,爲優秀的少數民族統治者取代昏庸無道、腐敗無能的漢族統治者貢獻力量。拿吳三桂來說,如果不是他引狼入室,充當侵略軍的馬前卒,領著中國人打中國人,一個有史以來最好的朝代怎麽可能那樣迅速地建立在中國的土地上?這到底是他的功還是他的過?硬要以「功過」來評定,那他最大的過應該是最後對侵略者的背叛,即反叛清朝,破壞新秩序下的安定團結,而絕非當漢奸這檔子事。

《漢奸發生學》當然沒說到這些,只是舉了這些「好漢奸」的例。這些漢奸既好,當漢奸又實出無奈,所以我們不能過多地指責他們,要指責也只好去指責迫使他們當漢奸的「機制」。此文一出,引起反響。上頭怪罪下來,追查《讀書》「替漢奸開脫」的責任。發生在三年前的「漢奸發生學」,遂無法再發生下去。

李陵有沒有投降的權利?

中國的歷史上,值得討論的漢奸當然不止這幾位,作者單挑了那些好說的說,不好說的都避開了。讓人覺得,漢奸的發生大致有兩種,一是出于正義,一是迫于無奈。這都是可以理解、值得同情的,從長遠的歷史觀照,甚至是應該肯定的。至于其他的機制呢,可惜沒能說下去。

我們再來討論李陵,不妨就從發生機制著手。假設他不是教匈奴聞風喪膽的名將李廣之後,假設司馬遷沒有因他受施腐刑,假設漢武帝不搞任人唯親,假設撥給他的兵馬充足强壯,假設沒有小人讒言致使他全家被誅,假設沒有這一切「機制」,他只是兵敗被俘,可不可以向匈奴投降?依漢律當然是絕不可以,就是所有的假設都是反的也不可以。我們討論的不是漢律而是道義。不允許自己士兵、將軍失敗後向敵人投降,從人道主義的角度來說,未免太殘忍了。投降無疑是一種耻辱,但如果你盡了最大的力量和勇氣,陷入重圍和絕境無法解脫,那就雖辱猶榮。李陵正是這樣的情况。

戰爭也是一種「游戲」,有一定的游戲規則。中國古代就有「兩國交戰不斬來使」的慣例。現代戰爭更有禁止使用化學武器、禁止殺害和虐待俘虜、禁止攻擊紅十字救護人員、禁止攻擊平民等等國際條約。固然現實中常有違約的暴行發生,如南京大屠殺之類,但它作爲國際間公認的準則是不可動搖的。軍人的職責是戰鬥,而不是白白送死。在無法取勝和解圍的情况下,他有放下武器的權利,他有投降後保持尊嚴的權利,他有不被自己的同胞歧視和迫害的權利。美軍飛行員遭敵方擊落生俘,被迫在電視上供認自己的罪行、指責自己的政府,一旦釋放歸鄉,他仍然會受到英雄凱旋式的歡迎。五十年代,在朝鮮戰爭中被俘虜的數十萬中國人民志願軍官兵,經過反覆鬥爭、談判交涉回到中國,却受到二十多年的歧視、審查、迫害。爲什麽會有這樣巨大的差异?這差异到底是制度使然,還是文化觀念的不同造成的?在長期的戰爭年代,中共一直享有「優待俘虜」的美譽,包括優待「雙手沾滿共産黨鮮血」的國軍將領,優待頑固凶惡的日本士兵,即使在敵己雙方力量極爲懸殊的江西蘇區時代也是如此。能優待俘虜,却不能原諒當過俘虜的自己人。這大概不能說成是一種嚴以待己、寬以待人的美德吧?

一般學者認爲,中國的漢民族,基本形成于漢代。秦統一諸夏,融合四方各族,即所謂東夷、西戎、南蠻、北狄,經兩漢約四百年而有漢族。後來又不斷融進北方各族的血緣,才有今日的「大漢族」。漢族的第一個心腹大敵—— 匈奴,大部分終于融入漢族。以至于西晋末年,匈奴人劉淵據平陽建漢稱帝,竟以漢朝皇室劉氏子孫自居,口口聲聲「昔我太祖高皇帝」、「我世祖光武皇帝」,要爲漢家的列祖列宗光復丟掉了數十年的江山社稷。既然遲早是漢一家,指責當年的李陵爲「漢奸」,又有何意義呢?

石敬瑭.張邦昌.劉豫

五代時的石敬瑭,是另一類漢奸。他向契丹乞兵滅後唐,建後晋稱帝。爲了達到目的,許諾事成之後割燕雲十六州予契丹,幷以父禮事契丹主耶律德光,也就是當「兒皇帝」。其部將劉知遠勸諫:「稱臣足矣,何必稱父;贈以金帛可矣,何必割地。」石敬瑭求兵心切,竟不聽從,接受耶律德光册封的中國皇帝,國號晋。史稱後晋。十六州既失,中國北方的門戶大開;每年還要向契丹輸絹三十萬匹,造成國力衰弱。石敬瑭在位僅六年而死,侄石重貴即位,兩國關係終于破裂,耶律德光大舉進兵,滅後晋。

割地是喪權,稱「兒皇帝」是辱國,石敬瑭的漢奸罪主要是這兩條,再加上納貢這條較輕的罪。身爲一國之主,竟認他國元首爲父,固然有失體統,但實際上幷不如納貢這一條直接影響國計民生來得嚴重。也就是說,辱國是虛的,交錢(貨)是實的。中國一貫重面子不重裏子,所以討論歷史往往避實就虛,顛倒輕重,以此爲第一奇耻大辱。其實石敬瑭以前,大唐曾與吐蕃訂立過「甥舅之盟」,即唐天子爲舅,吐蕃贊普爲甥。「舅甥」比「父子」好聽一些,却也有輩分之差。人家吐蕃就不覺得有什麽耻辱。既然後來同爲中國人,爲什麽只能聽少數民族稱漢族爲「舅」、爲「伯」,就那樣饒不得漢人尊別的民族一聲「父」?何况石敬瑭也不是漢人,是沙陀人。沙陀人本爲西突厥的一個部落,先投吐蕃,後歸附唐朝,逐漸漢化。所以稱他爲「漢奸」,也有些牽强。

耶律德光滅晋後,在中國建立大遼,因水土不服,只呆了三個月便北返,行至灤城突發病死。其侄兀欲被將士擁立于鎮州,稱天授皇帝,是爲遼世宗。他這個帝位來之不易,首先就遭到其祖母述律太后的堅决反對。當年述律太后寵立次子耶律德光,迫使長子東丹國王突欲憤投世敵南唐,爲唐明宗賜姓李幷更名曰慕華。「慕華」者,仰慕中華也,徹頭徹尾地當了「契丹奸」。這種人的兒子,怎能承繼契丹之大統?他居然深得人心,一仗而打敗其祖母。遼朝雖爲外族政權,後來却努力漢化,二百多年後爲金所滅時,遼人幾乎已全部成爲漢人。遼史也與宋史、金史幷列,爲中國的正史。如果不考慮動機,只從歷史發展的結果來看,當初石敬瑭割讓中國大片土地予契丹(面積、人口皆超過契丹本土),使之日益强大的同時,加速幷徹底被漢化,最終成爲中國的一部分,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金朝滅遼,有宋朝的參與。從宋的角度,要恢復「中國」的版圖;從金的角度,則要趁機擴展勢力範圍,而不滿足于只做一個關外藩邦。于是金宋開戰,靖康二年四月,金人攻陷汴京,擄徽欽二帝、後妃、宗室、大臣共三千餘人北返,北宋乃亡。金軍走之前,特地立了一個中國皇帝,這就是我們要討論的又一個著名漢奸張邦昌。

石敬瑭雖是「兒皇帝」,畢竟還建了一個像模像樣的朝代,爲殘唐五代之一。張邦昌接受册封稱帝的「楚國」,却只存在了頂多個把月。金人前脚走,康王趙構即在應天府登基,是爲南宋朝廷的「開國之君」宋高宗。張邦昌甩下「楚帝」不當,親到應天府謁見高宗,伏地慟哭請死。他本是宋朝的廷臣,幷不想當皇帝,接受金人的册封實在是不得已。高宗趙構問中書侍郎黃潜善如何處置?黃答:「邦昌罪在不貸,然爲金人所脅,今已自歸,唯陛下諒而處之。」于是以張邦昌爲太保,封同安郡王。

但張邦昌終于沒有被原諒。不久,高宗起用因阻撓和議貶至江寧的主戰派朝臣李綱,他認爲張邦昌身爲國家大臣不能臨危死節,而挾金人之勢易姓更號,宜正典刑。遂將張邦昌流放至潭州,旋誅死。至于接受金人官職、儼然以「楚國佐命大臣」自居的一班朝臣,如王時雍、吳開、莫儔等人,也都遭流放。歷史學家稱張邦昌爲「僞帝」,金人所封官職爲「僞官」,所謂「楚國」亦被稱爲「僞政權」。「僞」字與「漢奸」一詞聯繫到一起,就是從這裏開始。張邦昌的「僞帝」與石敬瑭的「兒皇帝」最大的不同,不是存在時間的長短,而在于他是外國侵略軍册封的,與自己邀請來幫忙的外國「友軍」有著本質的區別。所以張邦昌「僞」,而石敬瑭不僞。「僞」者,假也。也就是不爲咱們自己承認。

張邦昌的節操當然不值得稱道,不過倒不是一個爲虎作倀、有意出賣國家利益之徒。僅這一點他就比石敬瑭要好。他如果不出面當「皇帝」,侵略軍肯定會另選一人來當,如後來金兵大舉南侵,册立前濟南知府劉豫爲「齊帝」。這是金人「以華制華」的政策。當然不是說,「我不當反正別人也會當,那還不如我當」。重要的是看他怎麽當。張邦昌至少做了兩件好事。第一,促使金人退兵;第二,將政權主動交還給中國的合法政府。他手下出任「僞官」的呂好問故意同金人說:「天生南北風習不同,北兵在南不習水土,且少留兵無濟于用,多留兵反而不便。」本來準備留兵實行長期占領、監衛的金軍乃全部撤離。而後,張邦昌又依從呂好問等人的主張,迎接因廢居私第幸免于難的元佑皇后入居延福宮,幷遣使往謁康王勸進,最後自己跑到應天府請罪。照我看,黃潜善的處理意見是對的,有利于人心的歸附。李綱「正典刑」的主張則失之苛嚴,斷絕了所有因迫于情勢而暫時委曲求全的人員歸路。及至金兵再次南下,建立第二個僞政權,也就再沒有張邦昌的故事發生,而是一心一意奉金朝爲正朔,與南宋爲敵了。僞帝劉豫有心報效金人,又打不贏南宋,最後金人嫌他無能,派兵捉住,廢爲蜀王。這個死心塌地的漢奸,比迫不得已的漢奸下場還是要好得多。

議和與「拼死一戰」

遼是宋的世敵,如果宋能不計前嫌,聯遼抗金而不是聯金滅遼,北宋也就不會輕易覆亡。遼再壞,畢竟只是屢犯邊關,遠不及金之陷京擄帝來得惡劣。金是南宋的世仇,如果南宋能不計前嫌,聯金抗蒙古而不是聯蒙古滅金,南宋也不會輕易覆亡。金再壞,畢竟還允許議和,留給你偏安的遼闊空間與長久時間,遠不及蒙古人趕盡殺絕來得凶殘。兩宋在國家生死存亡關鍵時刻的重大失策,在于不懂得政治學的敵友定理,以狹隘的民族復仇情緒代替理性判斷與抉擇,因而一錯再錯,一亡而再亡。

有人會說,與其屈辱偷生,不如拼死一戰。所謂「寧爲玉碎,不做瓦全」。聽起來慷慨激昂,也符合英雄的做人準則,但套用在國家、民族上,却是毫無道理。國家既亡,整個民族都淪爲亡國奴,豈不是在更爲屈辱的環境中偷生?難道你要整個民族都像日本武士道那樣「玉碎」,都拼死,都遭屠殺,致使種族滅絕?只要不是這樣,那麽國家的苟安就比打不贏也打要好,保全半壁江山也比徹底淪亡要好。秦檜與金人簽訂的「紹興和議」,雖是不平等條約,却爲南宋爭取了二十年的和平,得到休養生息的機會。平心而論,秦檜是一個不錯的經濟人材,在他的治下,宋朝迅速修復了戰爭的創傷,再現北宋時的繁榮景象,奠定了一百五十年的國運基礎。

漢奸的大批産生,自然是在外國入侵,民族面臨生死存亡之際。第一個高潮是宋代,第二個高潮是明末,第三個高潮則是日本入侵。中國自從出了個秦檜,以後所有的漢奸都相形遜色——不是他們的罪行,而是他們作爲漢奸的知名度。秦檜簡直就成了「漢奸」的代名詞,直到再出了個汪精衛。

汪精衛遭到各方的一致痛恨,不是沒有道理的。從國民黨方面,蔣介石領導抗戰勝利,如果不跟汪劃清界限,有損党和領袖的形象。汪精衛是蔣介石在黨內的最大的競爭對手,雙方曾爲奪取孫中山繼承人的位置明爭暗鬥;抗戰八年,蔣介石對日秘密和談一直斷斷續續。徹底否定汪精衛,即確定了蔣的合法性及歷史上的地位。從共産黨方面,第一次國共合作時,汪精衛是國民黨著名左派,共産黨的有力支持者,蔣介石發動「清共」,汪的武漢國民政府一度站在共産黨一邊,表示要討伐蔣介石,後來居然寧漢合流,一致反共。這種感情上的傷害,已足够符合叛徒定理的條件,而不僅僅是敵友定理了。及至國共第二次合作,全國抗日,汪的南京政府打出的旗號却是「和平、反共、救國」。舊恨新仇,集于汪氏一身,何况國民黨已給他定性在前,正是一條可以任意鞭笞的死狗,絕無再爲他講話之理。從一般民意方面,「漢奸說」本是中國特産,無論文化傳統、歷史鏡鑒、道德觀念、民族情緒,都不會認爲汪是一個好東西。從國際輿論方面,汪屬于戰敗的日本侵略者陣營,從未得到過英美爲首的西方國家承認,到日本對美發動的太平洋戰爭已呈敗相、日首相近衛向汪表示進一步交還中國(淪陷區)主權的時候,汪居然主動提出向英美宣戰,近衛勸都勸不住。因而在即使民族觀念較爲豁然大度的西方民主國家眼裏,他也不值得稍予同情。

汪精衛當漢奸的動機

史學家們對汪精衛的漢奸罪認識較爲一致,唯在當漢奸的動機上看法各有不同。一是對權力的追求,即所謂「領袖欲」;二是貪生怕死,患了「恐日症」和軟骨症;三是與蔣介石達成默契,一個唱白臉,一個唱紅臉,中國無論是勝是敗都不至于亡國;四是確信中國打不贏日本,遲和不如早和,反而主動;五是一貫親日,死心塌地投靠日本;六是與蔣介石內鬥失利,負氣出走鑄成大錯,只好一錯到底。

這六種動機,最爲惡劣的是第五,最不可能的是第二。想當年汪精衛參加革命,謀刺清攝政王事敗被捕入獄,嘗作詩「慷慨歌燕市,從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其大義凜然,可與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的《正氣歌》幷美于世。說他是貪生怕死之徒,實在毫無根據,也不令人信服。在淪陷區,民間曾流傳過這樣的故事:汪赴日和談前夕,交衛士一把手槍,「如看到我被迫簽訂不平等條約,即拔槍把我打死!」這個故事不論是真是假,都說明「怕死」是站不住脚的。他要是坐在大後方跟著大夥兒高喊抗戰,則中國是贏是輸,總也輪不到他汪精衛有生命之虞。倒是他選擇的那條路,處處埋伏著殺機、險情,非軟骨者敢走。第五條也難以成立。汪精衛固然親日,但畢竟是中國人。他的日本情結,與孫中山一樣,源自在日本鼓吹革命、組建同盟會的經歷。這種親日情結,不但汪氏有,蔣介石也有,其他國民黨元老也幾乎都有。汪氏的親日,爲他對日議和提供了堅實的背景,却未見得一定要站到日本的立場上,死心塌地與中國爲敵。否則,他完全可以「代表中國」向日本投降,至少也可以最大限度地出賣中國的利益、主權,而不至于跟日本討價還價,力爭中國的領土完整、要日本無條件撤兵。從最基本的人性角度來說,仇恨自己民族的人實在反常和罕見。也許汪精衛正好是這種人,但沒有充分有力的證據。

至于「負氣出走鑄成大錯」,從他秘密出走河內,到成立南京政府的整個過程來看,其周密和審慎,絕非起于一時的意氣用事。他到河內發出主和的「艶電」,仍不是沒有退路,蔣介石派人送來護照和經費,希望他到歐洲游歷,或乾脆回重慶再任要職,可以說是仁至義盡,實在勸不回頭才讓特務暗殺。就算是出于負氣,如果沒有深思熟慮作底,亦即沒有其他更深刻的動機,斷不至如此。而「領袖欲」,他已貴爲國民黨副總裁,其言行舉止足以影響中國的政局。他一生幾經浮沉,深知政治的無常,尤其戰亂中的領袖難爲和難當。就在他離開重慶前不久,和蔣介石最後一起用餐時,他還提出要對南京、上海的失守負責,國民政府應總辭以謝罪天下。蔣忿極,認爲這才是最不負責任的行爲,起身拂袖而去。汪氏與其說是「領袖欲」,還不如說是「表現欲」,即以「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氣概,向世人表明他要不顧一切救民于水火。這與他當年謀刺清攝政王的行爲動機是一致的。

第三和第四種動機,兩相比較,「默契說」太牽强,不合整個事件發生和發展的邏輯。最能說得過去的是第四種動機,即固信中國抗戰難以取勝,不如早和,以爭取主動,免遭更大的損失。當時的情况是,東北早已爲關東軍所據,成立「滿洲國」;蒙古建立了獨立的親日政權;華北經過「特殊化」自治階段,亦被日軍占領;華東、華中和華南,除長沙以外的幾乎所有大城市皆淪爲敵手;中國的海上通道全部被封鎖;國軍精銳部隊在抗戰初始就已經將老本拼光,中國軍隊無論從裝備、素質、供養等方面皆遠不及日軍,中國正規士兵對日本兵的戰鬥力是三敵一;國共兩黨既合作又矛盾重重,暗伏著將來决一死戰的危局;蘇俄及西方自由世界對中日戰爭持觀望態度,英美各國即使參戰,似乎也難以抵擋窮凶極惡的日軍攻勢,中國是孤立無援地對付日本;中國社會結構渙散,國庫空虛,前清及軍閥混戰時欠下的大量賠款、債務無力償還,經濟隨時可能崩潰......總而言之,「它很像是一個重量級拳師與一個羽量級拳師比賽。......這次的戰爭,中國不能打,也不應該打。但是,却不能不打,由于被日本逼迫得別無選擇。」(黎東方《細說抗戰》)

「不能打,也不應該打」,這是歷史學家在抗戰結束五十年後的客觀評論,如果放在當時,則屬于徹頭徹尾的「漢奸言論」。汪精衛出走前,雖在公開場合「同黨中央保持一致」,一再表示要抗戰到底,私下却對抗戰前景極爲悲觀,也就是「不能打,也不應該打」。

汪精衛是一個愛國者

國民黨高層有一個被胡適戲稱爲「低調俱樂部」的沙龍,汪精衛當然是這個「俱樂部」的靈魂。但「不能打」還不是動機,只是一種認識和判斷。畢竟這個「低調俱樂部」的人幷非個個走上了汪的道路(如胡適),畢竟「不能打」後面還有一個「却不能不打」。我認爲,汪精衛對日議和的動機是很複雜的,不可能簡單地歸結爲哪一類。根據其人的經歷、性格、地位、信仰,及後來的所作所爲來看,毋寧取其所言,動機中包含有救國救民之心。有意思的是,在國民黨內,真正的主和派原是蔣介石,而汪精衛是對日主戰派。一九三一年的九一八事變,一九三二年的一二八事變,一九三五年的古北口之役,他都主張和日本人打。倒是蔣介石,九一八事變中的「不抵抗政策」,一九三三年出賣華北的塘沽協定,摧殘察綏抗日武裝,一九三五年華北特殊化的何梅協定,都是其一手導演的杰作。不料後來倒轉過來,蔣介石成了抗戰到底的英雄,汪精衛却走上主和的道路。陳公博回憶,汪始有主和傾向,實爲長城古北口之役,前方將領回來報告,都說「官兵無法戰爭,官兵幷非不願戰,實在不能戰,因爲我們的火力比敵人的火力距離太遠了,我們官兵看不見敵人,只是受到敵人炮火的威脅。」及至一九三六年西安事變後,汪更加認爲,中日應尋出一條和平之路,否則一旦開戰,只是便宜了蘇聯。

我相信,汪精衛是一個愛國者。至于賣不賣國,怎樣賣,那是第二個問題。

有人會說,都到那樣一個地步了,還侈談什麽愛國?說得好,對敵妥協不言愛國,敗軍之將不言勇。幾十年,上百年,甚至數百上千年以來,我們都是這樣認爲的。說到底,動機幷不是最重要的,也永遠爭論不清。再崇高的動機,如結果一團糟,也不能拿「好心辦壞事」開脫其咎。反之亦然。何况所有的推斷,都只是推斷而已。對于歷史人物的評價,關鍵要看其所爲,究竟給這個國家和民族帶來了怎樣的影響。具體到汪精衛,主要應該討論第二個問題,即賣不賣國,而不是愛不愛國的問題。

汪精衛發動「和平運動」,其負面效應顯而易見,幾乎所有涉及這一議題的文論都做過分析,這也正是定其漢奸罪的根據。大致有:簽訂不平等條約,喪權辱國;成立傀儡政府及僞國民黨中央,分裂抗戰陣營,打擊了民族士氣;爲逃兵尤其是降將提供了「合理」藉口;粉飾了日本侵略軍的亡華陰謀;積極反共,而共産黨當時是抗日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協助和維護日軍對淪陷區的統治,鎮壓地下抵抗運動;提供日軍侵華的物資資源;讓日本騰出手來,發動太平洋戰爭,等等。

這些指控都沒錯。所有這些負面效應,都是汪氏「和平運動」必須付出的代價,因爲他是作爲「戰敗一方」與敵議和。抗戰的最後勝利,推翻了汪氏付出這些代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其最大的代價如承認「滿洲國」之類都是可以收回的;萬一抗戰不能取勝,那麽中國至少可以守住已經簽約的這條底綫。事實上,誰也無法斷言中國將取得最後的勝利。即使在今天,我們仍然對當年那場戰爭的慘勝感到僥幸,如釋重負。在國家生死存亡的危險時刻,以戰爲主,以和爲輔,和戰幷用,這是一種明智的抉擇。既要有「把我們的血肉築成新的長城」的義勇,也要有以暫時的妥協保全實力留有退路的靈活。即連領導抗戰到底的蔣介石本人,也從來沒有放弃過對日和談的可能,這不是他的動搖和軟弱。延安的共産黨與日軍暗中交涉,也不能說是通敵和叛賣。正如歷史選擇了蔣介石作爲抗戰的領袖,能够擔當議和重任的人選,遍觀當時之中國,也非汪氏莫屬了。

「中國不是我賣得了的」

汪精衛在對日議和中,其個人表現的勇氣和一定的原則性,連日方都爲之敬重。據胡蘭成回憶,當時任日本駐南京大使館一等秘書的清水重三,曾參加多次汪精衛與日方的重要會見,私下嘆道:「我在旁看著,這邊是戰勝國,坐著我們的大臣,大將與司令官,對方是戰敗國,坐著汪先生,但是比起來,只見汪先生是大人,我們的大臣大將司令官都藐小了,惟有近衛公與汪先生坐在一起還相配。汪先生的風度氣概,如山河不驚,當時我嘴裏不說,心裏實在佩服。」(《今生今世》)

日汪和約,當然是不平等條約。中國人對于簽訂不平等條約者,一概斥之爲漢奸,如秦檜,如李鴻章。汪精衛就更不用說了。蘇俄逼使中國允許外蒙獨立,時任國民政府外交部長的宋子文藉故推脫,乃至辭去外長,爲的就是不擔漢奸罪名。南京失陷時,日本通過德國大使陶德曼向中國政府提出一份「和約」,汪精衛勸行政院長孔祥熙簽字,孔不敢簽:「汪先生,我沒有你的膽子,我背部受不了兩顆子彈。

汪精衛雖有「膽子」,也不敢貿然簽字,他知道這一筆下去非同小可。他不怕「引刀成一快」,却害怕當賣國賊,留下千古的駡名。一份「和約」,往往復複逐條討價還價好幾個月才出臺,按說是毫無意義的。日本最後投降,這份條約成了廢紙,而汪氏亦未能逃脫賣國的駡名。但他的幾番堅持達成協議,還是盡可能地爭得了國家的尊嚴和利益,甚至贏得了對方的敬重,及一部分日本官員的同情。而這份和約,至少在淪陷區,在日本投降前的數年時間內起了作用。

汪精衛一方爭的是哪幾條呢?一,中華民國國號、首都南京、青天白日國旗、三民主義國策不變;二,日軍必須從中國撤退;三,日軍占領區的中國法人以及個人所有的鐵路、工廠、礦山、商店、一般住宅,應迅速歸還;四,不承認滿洲國。如果這幾條完全得以實現,平心而論,那就不是不平等條約,而是平等條約了。日本政府方面自然不會同意,提出:一,由于三民主義是排日抗戰的根源,應當修正這一理論;二,青天白日國旗仍爲抗戰的重慶政府使用,幷成爲日軍進攻的目標,爲避免混淆,圖案應予修改;三,日軍占領的住宅、工廠、商店可以歸還,但鐵路在戰爭期間由日方管理,待全面和平後立即歸還。這三條,第三條可以理解;唯第一、二條,連日本專門派做對汪工作的「梅機關」主要成員犬養健也認爲過分,「因爲自古以來,無論什麽樣的戰勝國,還沒有連對方國家的建國原理及國旗圖案都加以干涉的先例。况且,這又是超越勝敗的兩國間的和平運動。」(犬養健《揚子江今天仍在奔流》)

這兩條雖然過分,却都是虛的,也與前幾次日方提出的「和平條件」不一樣。這是因爲日方內部對中國問題一直有較大分歧,日本政府迭次換届,其政策波動、搖擺,有時不免生疏和荒唐,或節外生枝。總之,汪精衛遇到的對手是十分難纏和蠻不講理的,遠遠超過了他預先的估計。但他走到了這一步,已無可回頭。經過大半年的苦爭,一九三九年十二月三十日,汪精衛在上海簽訂《日支新關係調整綱要》,主要內容爲:

承認滿洲國;確保日本在中央政府的外交、教育、宣傳、文化以及軍事等各方面的權利和合作關係;承認日本在內蒙、華北、長江中下游、厦門、海南島及其附近島嶼的政治、經濟以及對地下資源的開發利用權利;承認在以上地區的防共和治安的駐兵權;中國對于日軍駐扎地域及其與此有關地域的鐵路、航空、通訊、港口、水陸等應適應日本軍事上的需要;在中央政府及各級機構中聘請日本軍事、財政、經濟、技術顧問,確保《綱要》及其秘密附件中所有條款的執行。

此《綱要》簡直就是一份戰勝國對戰敗國的占領宣言,令許多主導此次「和平運動」的日方和汪方人員大感意外。最早秘密潜往東京,與日本取得和談聯繫的國民政府外交部亞洲司司長高宗武立刻退出汪集團,離開上海回到了重慶,幷在香港《大公報》披露《綱要》的全部內容。與他同時返回重慶的還有陶希聖。汪精衛本人也既憂且懼,草案簽字後流著泪說:「這個文件說不上什麽賣國契。中國不是我賣得了的,我若簽字,就不過是我的賣身契罷了。

爲什麽「中國不是我賣得了的」?因爲上述地區爲日軍所占領已成事實,你簽不簽約,反正是拿不回來的。用汪氏集團第三號人物周佛海的話來說,「淪陷區是蔣先生把它丟掉了的,不是我們把它丟了的,我們今與日本交涉,只有收回多少的問題,沒有喪失多少的問題。」(爲《中華日報》撰寫的社論)這話有漏洞,因爲蔣先生雖然把它丟了,但始終沒有同意給人家,還要堅持打回來。但汪氏「和平運動」與蔣介石的政見分歧就在這裏:我認爲打不贏,所以才同意把你丟掉的給人家;如果你打得贏,那我同意給人家的也丟不掉。即如臺灣,是清朝把它丟掉了的,抗戰勝利,不是仍然要回來了嗎?

當然,汪精衛的觀點與周佛海還不一樣,他認爲「凡中華民國的事,即無論是蔣先生作的或誰淪陷的,我們皆應負責。」他甚至表示:「我們做和平運動是爲使抗戰有終之美,不是爲與抗戰敵對。」(胡蘭成《今生今世》)

事實上,東北不是打不打得贏,而是根本就沒讓打給丟掉的。滿洲國的成立,中國也沒向日本宣戰,差不多是默認了。西方各國,直到今天出版的二次大戰世界地圖集,仍將滿洲國劃爲獨立于中國之外的一個國家。汪精衛只是無可奈何承認既成事實。就在此密約簽署前四個月,汪在上海召開「國民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統計出缺席代表人數名單上,赫然印著「東三省代表」的字樣。汪政府成立後,汪曾到「滿洲國」訪問,在盛大的歡迎會上,他滿含熱泪地說:「我們以前是同胞,現在是同胞,將來還是同胞!」一言既出,令在座的日軍司令官爲之瞠目。

承認滿洲國,同意以日占區的物資資敵,是汪政權的底綫。也就是說,他的賣國,他的壞,基本上到此爲止。

密約的披露,産生了間接效應。原持觀望態度的美、英、法等西方國家,開始支援中國抗戰,包括貸款、向遠東地區增兵,中國孤立無援的局面終于打破。因爲它們看到了,坐視日本侵略中國的可怕後果:西方國家在華利益亦將受到威脅。


汪政權對中國有無好處?

付出了如此代價的汪精衛政權,究竟對中國有沒有好處呢?我以爲,這是評說其功罪的關鍵所在。

汪政權的建立,使中國的淪陷區有了一個「合法的」中國政府。這個「合法」,是對日本而言,幷爲日本所承認的。至于它爲不爲全中國人民所承認,爲不爲國際間所承認,那倒沒關係,不承認反而更好。事實上,除了日本、僞滿洲國,先後承認汪政權幷建立外交關係的國家及政府還有德國、意大利、匈牙利、羅馬尼亞、丹麥、西班牙、克羅地亞、斯洛伐克、保加利亞及法國維希政府。由汪精衛的「僞政權」取代梁鴻志的「維新政府」,及名義上統括華北的僞政府,代表中國的淪陷區向日方進行交涉,可以最大限度地贏得對方的尊重,及中方的權益。有人會說,充當人家的走狗,人家還有什麽尊重可言?話不能這麽講,就算是走狗也有其尊嚴和權利。至少,你得尊重它的生存權,尊重與它的合作關係,尊重它對你的態度,尊重你自己對它的承諾,一定程度地尊重國際間公認的外交準則。就淪陷區的人民而言,也必須接受日本占領的事實。敵人來了,你可以跟他打,打不動的可以去逃難。而絕大多數的人是逃不走的,沒法逃也不知往哪里逃。他們注定要留下來,在侵略者的統治下生活,他們注定要當「良民」。有幸生活在大後方的人,有幸逃出來的人,也許可以理直氣壯,可以同仇敵愾,誓死與祖國山河共存亡;今天的人們,也可以高喊「不自由毋寧死」的口號。但如果你不幸生活在當年,又不幸身陷敵人的鐵蹄之下,淪爲亡國奴,你是不會輕易去死的。即使不是你自己,而是你的親人,你的好友,你會希望他們以血肉之軀去拼死反抗,作無謂的犧牲嗎?如果是我,我希望他們都千萬別死,好好活著,至少也得「賴活著」,活到抗戰勝利的那一天。

既然如此,淪陷區最好有一個中國人的政府,而非直接由日本人來統治。你可以說,有時候中國人比日本人還壞,也就是走狗有時比主子還壞。但這情况畢竟不多,如果這是一種通常現象,那咱們還要抗日幹什麽呢?讓日本人占領整個中國豈不是更好?中國人對中國人,有時比日本人對中國人還壞;但日本人對中國人,永遠不能像中國人對中國人那樣好。這道理我想應該很好懂。

日本侵占香港三年又八個月,沒有建立一個由英國人或是中國人組成的傀儡政府,而是以日中將磯谷廉介爲香港總督,直接進行統治。香港居民的日子,就比汪政權領轄的淪陷地區及「滿洲國」更爲艱難。一年之內五十萬居民被遣送內地,發行軍票以完全取代港幣,實行搜刮和大批徵用民工,導致經濟崩潰、長期饑餓,民生苦不堪言。直至七十年代,香港人對日本人的憎恨,仍能使偶爾被認出來的日本游客自况爲過街老鼠,隨時準備拔腿而逃。

汪政府成立後再無大屠殺

比較之下,被日本侵占時間超過香港兩倍的上海,情况却反要好得多。除了軍事占領、政治控制、异族統治的屈辱感之外,基本上維持了社會和經濟秩序,生産活動如常,市場活躍,「戲院依然高堂滿座,酒樓門庭若市,笙歌處處,雖似商女晚唱,畢竟無門前凍骨,這便是張愛玲小說的社會背景,雖無愛國主義洋溢其間,但樓臺春夢,也是另一種真實,真實到在一定期間遭到排斥,但在更長時間內却深深感染人心,受到喜愛。」(徐宗懋《日本情結——從蔣介石到李登輝》)

在完全由日本人統治的香港,是絕無産生像張愛玲這樣出色作家的環境的。如果說張愛玲曾嫁給漢奸胡蘭成,自己也有漢奸之嫌,因此其小說可能「粉飾太平」的話(我以爲現在持這種偏頗觀念的人已不多了),那麽與漢奸全不搭界的作家錢鍾書筆下的《圍城》,描寫淪陷後上海市民的生活畫面,大抵也都是「正常」的。更先淪陷的東北,在另一些作家的筆下,也有不少「承平時代」的景象。臺灣輔仁大學教授梅濟民回憶學生生活的小說《哈爾濱之霧》,主人公成天沉迷在學校之間的游泳、划船、和球賽中,還有與日本高校女生情感游戲。我接觸的許多在「滿洲國」生活過的人,至今私下還說:「日本人不壞,他們到村子裏來,還給小孩吃糖。」日本人還不壞,誰壞呢?「蘇聯人壞!蘇聯紅軍來了,燒殺搶奸無惡不作!」

蘇聯紅軍絕不可能比日本鬼子還壞。它是「解放者」,而日本人是侵略者。但我相信在一定的情况下,二者的壞和「不壞」會發生逆轉。「解放者」和侵略者都是外國人,都對中國領土懷有野心。歷史證明,它們都不是好東西。日本人「不壞」,是因爲有一個中國人的政府在起著作用;蘇聯紅軍壞,是因爲沒有一個中國人的政府管著,哪怕它是一個傀儡政府。在戰爭後期,大部分中國淪陷區人民的生活,甚至超過日本本土許多。日本由于窮兵黷武,缺乏資源,生産能力及民衆生活水平急劇下降,加之遭到盟軍的海上封鎖和空中攻擊,其危機感日盛一日。反而是淪陷區的生活值得他們羡慕。當然,滿、蒙、華北及華東、華南各地的情况,不盡相同也不能一概而論。但由中國人出面組織「僞政府」,比沒有這樣的政府更符合中國人的最大利益這一點,是可以肯定的。

就汪精衛而言,他的政府成立後,日軍再沒有發生過類似南京大屠殺的公然暴行。這個歷史事實,誰也無可否認。

「民爲貴,而社稷次之」

汪氏政權對日妥協,付出「密約」中規定的沉重的政治代價;而日方也要受該「密約」的制約,履行其承諾。善待中國俘虜,即爲一條。所有中國軍隊,在戰場上投降,都可以接受改編爲汪精衛的部隊,亦即我們慣稱的「僞軍」。「僞軍」的方式,保存了中國的軍事實力。隨著時間的推進,龐大的僞軍數量(至少有數十萬之衆)在日占區的「合法」存在,對于日軍不可避免地産生一種威懾力與牽制力。僞軍是投汪,而非投日,這總比漢將李陵直接投降匈奴要好。除了反共,即與八路軍、新四軍極爲有限的作戰,如「清鄉」等等,汪精衛的僞軍沒有與重慶的國軍發生過正面戰鬥。即便是打共産黨,其總和也遠遠比不上一次「皖南事變」的規模及後果。

「一日下午我見汪先生,是暑天,說過正事之後,兩人兩杯啤酒,一碟海苔,稍稍閑談。我看見汪先生臉色尚有餘怒,問可是爲軍隊的事情,汪先生沖口而出:『剛才板垣參謀長來要想我們與日本軍隊幷肩對重慶作戰,我當即答他,如此我們的軍隊必反轉槍口打日本軍!板垣就不好意思再提了。』此刻他的聲音還是這樣激烈。」(胡蘭成《今生今世》)

胡蘭成曾追隨汪敬衛的「和平運動」,曾任汪氏中央宣傳部次長、《中華日報》總主筆。他的自述固然有爲汪精衛開脫之嫌,却也沒有事實足以證其僞。他最後由于對形勢的看法迥异于汪而失去信任,解掉了官職,甚至被汪親自下令投入獄中,經其日本友人營救方才脫險。

一九四四年夏,日軍進攻長沙、衡陽。七月,華中日軍司令部請胡蘭成前往漢口,與作戰參謀會見,告胡這次「日軍紀律甚好」。其言帶有「你看我們遵守了承諾」的誠意。華中、華北和華南所有的大城市,幾乎都在汪精衛出走前淪入敵手,只有一個長沙守住了。日軍爲了奪取長沙、衡陽重鎮,打通京廣(京漢、武廣)鐵路綫,分別于一九三九年九月、一九四一年九月、一九四一年十二月發動了三次長沙會戰,日方共傷亡一十一萬一千餘人。到此次長衡會戰,日方再傷亡六萬六千八百餘人。守衛衡陽的第十軍軍長方先覺,在日軍强大攻勢下苦守五十二天,擊傷一個師團長,擊斃各級日軍軍官千餘人,城既破,又率軍堅持巷戰數十小時。長衡守軍如此頑强的抵抗,以及日軍的慘重損失,幷沒有激起大規模的報復行動,而是值得自誇的「紀律甚好」。方先覺被俘,日軍將他關押在一個天主教堂內,不但沒有施以虐待,反而戒備鬆懈,致使其得以逃脫,回重慶覆命。對抵抗將領尚且如此,對一般平民百姓可想而知。

有歷史學家認爲,汪精衛的「和平運動」,至少拯救了數十萬、乃至上百萬中國人的生命。(劉學銚《淡水河邊談國史——你,是中國人嗎?》)這個數字我想不會是誇大之詞。日軍對淪陷區的直接掠奪,也由于汪政權的存在得到了控制。這之前,日軍所到之處,耕牛全部殺光,農民根本無法進行耕作,只有等死。活躍在江南廣大鄉村的新四軍、游擊隊也沒有辦法,總不至于牽著一群牛跟日本鬼子兜圈子打仗。這個時候農民就希望汪政權出來保護他們的利益,其實連共産黨的新四軍也希望汪政權做到這一點,你不是說「曲綫救國」嗎?先救救農民的耕牛吧!《沙家濱》裏的郭建光,大概也不希望在沙奶奶、阿慶嫂全都餓死的地方打游擊的。

孟子曰:「民爲貴,社稷次之。」如果我們承認孟子的民本主義的合理性,就無法否認汪精衛以既失的國家利益換取民生的合理性,就不能置淪陷區人民的生命財産于不顧,一味地指責其爲賣國賊。

汪與蔣誰更有資格稱賣國?

承認「滿洲國」一事還可以再討論。事實證明,東北也就是所謂「滿洲」,確實不是汪精衛賣得了的。而外蒙,的的確確是被蔣介石給賣掉了。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即日本宣布投降的前一天,接替宋子文擔任外交部長的王世杰,根據蔣介石的訓令簽訂《中蘇友好同盟條約》,承認外蒙獨立。兩相比較就可以看出,僅就出賣國家領土而論,蔣介石比汪精衛更有資格稱爲漢奸:汪氏承認滿洲國,是在中國戰敗(精銳部隊被擊潰,首都淪陷,所有的港口、絕大部分重要城市和鐵路爲日軍占領)的情况下;而蔣氏承認外蒙,是在中國取得戰勝國地位的前一天。汪氏是向咄咄逼人的侵略者妥協,出于迫不得已;蔣氏則是向「友邦」讓步,絕無此種必要。承認滿洲國,換來了在淪陷區建立中國人政權的重大政治利益;承認外蒙非但未取得任何利益,反而引狼入室,使得東北人民受到第二次侵略的嚴重傷害。滿洲國最後仍收回來了;外蒙却永遠地獨立于中國之外。外蒙面積爲一百五十六萬六千五百平方公里,加上外蒙西北處爲蘇聯强占的數萬平方公里土地,超過「滿洲國」的面積一倍有餘。說句不好聽的話,如果只丟了「滿洲國」,中國領土尚可穩居世界第二;而今丟了外蒙,中國只好屈居世界第三了。

中國爲抗戰付出了極爲沉重的代價,勝利後蔣介石「以德報怨」,一筆勾銷對日索賠,優待侵華日軍,將絕大多數日本戰犯免予懲罰,其中包括罪大惡極的侵華元凶岡村寧次。這也就罷了。作爲(即將)戰勝國元首,蔣介石拒絕了美國總統羅斯福兩次提出的將中南半島歸還中國的建議,就實在令人費解了。羅斯福曾駁斥戴高樂希望戰後重返印度支那的企圖:憑什麽邏輯,什麽習慣,什麽歷史法則,越南要屬于法國?越南有一千多年屬于中國的歷史,明代複歸附于中國,後爲法國殖民者控制。二次大戰中法國勢力被趕出,法國本土亦遭淪陷,戰後勉强成爲戰勝國而躋身「五强」,這是正是收回領土的最佳時機,不料蔣介石斷然放弃。在抗戰結束前不到一年,即一九四四年雙十節,他接見戴高樂政府駐華大使貝志高說:「如果我們能够幫助貴國在該殖民地建立法國政權,我們是樂意的。」如果蔣介石不出賣外蒙,又順理成章地接收中南半島,請想想,今日之中國將是怎樣一個局面?就連世界歷史也要大筆改寫——那就不會有曠久酷烈的越南戰爭,不會有柬埔寨紅色恐怖大屠殺,不會有西沙、南沙群島的領土紛爭,中國的影響力及發展潜力將不可估量。

二戰期間和結束之後,中國與西方各國簽訂的一系列不平等條約被廢除,這要算是抗戰獲得的報酬。但汪精衛的政府步子更快——

一九四二年八月二十九日,汪宣布驅逐英美、取消領事裁判權,比蔣早兩天,翌年八月一日,汪正式從日本人手裏收回租界;

一九四三年一月九日,汪與日簽訂協定,日將北平使館區一切行政權及所有公共及日本租界交還中方,日本人所享受治外法權予以取消;

一九四三年一月十四日,意大利政府亦發表同樣聲明;

一九四三年二月二十三日,法國維希政府宣布放弃治外法權,五月與汪政府簽訂協定,將平、津、滬、漢口、廣州等地租界交還;蔣介石因而(于八月一日)與維希政府斷交,轉而承認戴高樂的流亡政府,然而戴高樂不承認蔣單方面宣布取消法國在華不平等權利,直到一九四六年二月二十八日,才簽約廢除。

難怪有人感嘆:「漢奸的愛國戲,演得比蔣介石又早又快。」(汪榮祖、李敖《蔣介石評傳》)

日本選擇投降以避免民族浩劫

汪精衛的悲劇是歷史的悲劇。他選擇的道路,把自己的命運與日本帝國的命運緊緊地聯繫到了一起,「一損俱損,一榮俱榮」。而日本最終是失敗了。一九四五年八月,汪精衛病逝九個月後,日本宣告無條件投降。

作爲受日本殘害最深的中國人,一方面對終于獲得抗戰的勝利歡欣鼓舞,一方面又覺得日本的投降太突然,乃至「太早了」。如果它像德國那樣頑抗到底,它受到的戰爭報復絕不止是兩顆原子彈。一個給那麽多民族帶來過那麽多灾難的國家,無論從道義還是從情感上說,付出怎樣的代價都不會過高。但居然被它躲過了。日本天皇在他的國家、民族生死存亡的關鍵時刻,作出了他一生第一個,或許是唯一的一個堪稱英明的决定:無條件投降。按照中國的漢奸理論,他當了日本有史以來最大的賣國賊、日奸,或稱「和奸」。正是這個「日奸」,使日本逃過了本應嚴酷得多的戰爭懲罰,逃過了民族的浩劫,使犯下過滔天罪行的數百萬日本侵略軍安全地返回自己的國度,使日本這個幾乎毫無自然資源可言的國家獲得了在戰後迅速復蘇、崛起的一綫生機。

中國的漢奸標準,也是隨著時代的發展而發展的。當年清軍入關南下,著名抗清英雄史可法曾向清攝政王多爾袞致書議和,提出與大清帝國劃疆而治,重演南北朝的故事。這要是放在抗日戰爭時期,豈不也是一個汪精衛?當然,多爾袞不是日本人,也不是女真完顔氏建立的金國,他要的是整個中國,而非已然到手的華北。于是絕不允和,發揚「繼續革命」的精神,宜將剩勇追窮寇,命豫親王多鐸揮師南下,攻克揚州,屠城十日。史可法作爲英雄殉國,誰也不再提他有過的「賣國」行爲。

日本是一個以模仿力而非創造力享有世界聲譽的國家。它發動侵華戰爭,就是想模仿當年的大清帝國征服中國。日本跟中國的歷史淵源、文化淵源,舉世皆知。它有一種濃厚的「大中華思想」,尊重和崇信中國的文化典章制度,認爲今日的中國民族(主要是漢民族)不足以與如此華美、悠久的中國文明相匹配,惟有大和民族才有資格和能力承繼中華文化之大統。日軍每攻克一座中國城池,其將領必賦漢詩,悲古今,大有一統江山之壯志,而無一絲戰爭罪犯之羞慚。日本的最終失敗,當然由諸多原因造成,其戰綫鋪得太開,過早地暴露稱霸全球的野心,尤其發動太平洋戰爭導致美國的參戰,是其致命因素。它如果集中全力來打中國,然後再花相當時日鞏固對中國的統治,或可成爲大清帝國第二。因此單從日方侵華戰略的技術層面來說,它允許汪精衛的議和,騰出手來發動太平洋攻勢,是一絕大錯誤。更早一些,追溯到中日甲午海戰,那是它實現征服中國的最佳時機,中華(大清)帝國的不堪一擊,如大厦之將傾,但它居然接受了清廷的求和,與李鴻章簽訂《馬關條約》。以得一臺灣,暫抑其吞幷中國的欲火。結果中國贏得了喘息之機。推翻清朝後,軍閥混戰,日本及西方列强固然趁機撈取了許多利益,中國軍隊也在自相伐鬥中進行了「現代化」的冶煉,才有抗日戰爭時「三敵一」的戰鬥力,而不是這之前的「十敵一」,甚至「十不敵一」。日本的本來目的是做第二個大清帝國,不料却做了第二個金國小朝廷。

周作人與郁達夫

對中國現代文學史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著名作家周作人當過漢奸,因爲他曾出任華北僞教育總署督辦一職。但是還有另外一位著名作家郁達夫,曾任駐蘇門答臘日軍憲兵隊翻譯官,却沒人把他當做漢奸,反而有不少文章回憶他爲日軍服務時的「英勇事迹」。周作人出任的是僞職,郁達夫當的是日軍軍官;周作人是被迫的,郁達夫雖說不是完全自願的,但日本人要他當他也就當了;周作人當的是文官,郁達夫任的是軍職。不管從哪方面來說,郁達夫的「漢奸罪」都應該超過周作人。從大量反映抗日戰爭的電影、小說中我們可以看到,日軍翻譯官是怎樣一副二鬼子的嘴臉,往往就是那種「比日本人還壞的中國人」形象。無論是不是事實,至少表明在一般民衆的心裏,這是一個什麽樣職位。爲什麽人們不僅原諒了郁達夫,還把他當成一個類似英雄的人物呢?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沒在中國,而是在印尼當的這個翻譯官。如果他犯了罪,充當了侵略者的幫凶,爲虎作倀,助紂爲虐,那也是在外國,與咱們中國沒關係。雖然駐蘇門答臘日本憲兵隊,對付和迫害過大量的華僑,鎮壓過華人抵抗組織。

郁達夫在日本宣布投降後不久,被憲兵隊秘密綁架殺了。因爲他們早已知道他的作家身份,怕將來以筆墨暴露日本人的罪行。

我絲毫沒有要把郁達夫打成漢奸的意思。舉這個例子只是想說明,「漢奸」幷不是以正義尺度來作爲劃分標準的。當人們指斥這個爲漢奸、那個爲民族的敗類和叛徒時,往往憑藉的是狹隘的民族主義情緒,乃至一種僞正義的道德優越感,而不是一種歷史的公正的態度。

周作人出任僞職,固然不光彩,但絕不是一種罪行。他在侵略軍的威逼之下就範(包括槍擊未死),任期除了履行其職,沒幹過對不起民族的壞事。據曾在北平從事秘密抗日活動的人回憶,周作人的這個職務還是中共地下組織替他爭來的。原僞教育總署督辦湯爾和死後,該職出缺,一個叫繆斌的漢奸想爭這個位置。繆斌當過新民會中央指導部部長,是積極的反共分子,于是地下黨便搜集他平時的反日言論,寫成材料送到日本人那裏,免了他的官。地下党認爲,教育總署督辦的職務由周作人出任,比繆斌來當要好得多,于是想盡辦法抵制了繆斌。地下党是成功了,但是却把一位優秀的作家推進了「漢奸」的火坑。周作人平素在言談之中,常流露出對日寇侵略中國、以致民不聊生、生靈遭受塗炭的不滿情緒,還贊許和同情抗日分子,幫助地下組織在日占區安插人員(回憶文集《日僞統治下的北平》)。周作人所作的這一切「比繆斌好得多」的事,後來都被一筆勾銷,只剩下永生難贖的罪名。即使是被號稱「最抗日」的共産黨指責、孤立和打擊的「最反動」的漢奸繆斌,也不是只知一味替侵略者效力,而是「平時」有很多的「反日言論」,足以「寫成材料」讓日本人罷了他的官。

呼喚歷史與公正的態度

二次大戰期間,許多國家都有被德、意、日侵略占領的經歷。有占領就會有合作者。各個國家對于這些合作者,態度是不盡相同的。大部分在戰後沒有受到追究,有不少繼續活躍在政治舞臺上,甚至出任國家元首、政府首腦。被尊爲「獨立之父」的印度尼西亞總統蘇加諾,在日本侵占時期,先後擔任日本組織的「人民力量中心」主席、「中央參議員議長」、「爪哇奉公會」主席。印尼第二任總統蘇哈托,也在日占時期參加「衛國軍」,到日本軍校受訓畢業後擔任中隊長。擔任過三届印尼內閣總理的哈達,曾任日本軍政府顧問。新加坡第四任總統黃金輝,于一九四二年日本侵占後,在日本軍事機關任職。歷任緬甸國務委員會主席、總統的吳奈溫,一九四一年被選派到日本學習軍事,曾在海南島及臺灣受日軍訓練,一九四二年充當日本侵略軍先頭部隊第二師師長,攻占緬甸。而出任過日占時緬甸政府外交部長的吳努,二戰後三度擔任總理。老撾國王西薩旺.馮,曾宣布他的國家加入日本的「大東亞共榮圈」。一九四一年同日本訂立共同作戰條約,向英美宣戰的泰國總理鑾披汶,日本投降後作爲戰犯遭逮捕,但後來又做了九年多的總理。比利時國王利奧波爾德三世,一九四○年德軍入侵時,拒絕隨政府流亡國外幷率軍隊投降,十年後參衆兩院表决允其復位,只是由于人民的反對才在第二年退位,由其兒子繼任。

法國對賣國賊的懲罰較爲嚴厲,維希政府的主要首領在戰後接受了審判。貝當以通敵罪判處死刑,後改爲終生禁閉;賴伐爾以叛國罪被處决;德阿特失踪,被缺席判處死刑。恕我孤陋寡聞,除了中國的「漢奸」,我只聽說過法國也有「法奸」,而且是套用「漢奸」一詞譯過來的。一九四四年八月,盟軍解放巴黎,市民歡慶光復的同時,也對法奸實行報復。有一張著名的照片,一個被剃了光頭的法國婦女抱著她與德國軍人生的嬰兒,在市民的簇擁下游街示衆。還有一張游街示衆的照片,主角也是幾個法國婦女,光頭上畫著納粹的「」記號,因爲她們做過德國侵略者的情人。這兩張照片給我的震撼,超過另兩張著名的「二戰」攝影作品,一是幾個美國士兵將一面國旗插在剛剛被攻占的堡壘上,一是一個美國水兵在大街上聽到勝利的消息當即摟過身邊過路的女郎親吻起來。我不知道她們除了跟侵略軍睡覺,還犯過什麽出賣祖國利益的罪行。她們也許是爲了真愛,也許是爲了解决溫飽,也許是被迫,至多是「商女不知亡國恨」,何以要在民族解放的喜慶日子裏首先將她們揪出來作爲報仇雪恨的對象,這是一種崇高的精神,還是一種卑瑣的心理?

法國人對「法奸」的痛恨,仍遠遠不及中國人痛恨漢奸那樣强烈和持久。根據「泛漢奸」的說法,連淪陷區的百姓都有「僞民」之嫌。不抗日就是附敵,這期間絕無第三條路讓你可走。圍棋大師吳清源,年幼赴日本學習圍棋,正當日本大舉侵略中國、屠戮中國人民之際,他加入了日本國籍。吳清源後來所取得地位,以及橫掃日本棋壇十五年無敵手的輝煌戰績,人們已不在意他當年這一舉動,甚至還有些「爲國爭光」的驕傲。但若放在當時來評論,這顯然是「叛國投敵」的行爲無疑。音樂家馬思驄當然也是「叛國投敵」的,他偷越國境尋求政治庇護,得到了美國中央情報局的幫助。現在他們有聲望、有地位和有成就,已不再有人去說他們了,普通人則不會有這樣幸運。一位作家抱怨,「抗日戰爭怎麽打了八年?就因爲漢奸太多了。」

真正的問題也許是,抗日戰爭結束了五十幾年,爲什麽漢奸還那樣多?


怎樣看待汪精衛政府

林思雲

近讀趙無眠先生的大作《查塔呼奇河畔談漢奸》,很受啓發。特別是關于汪精衛政府的一節,趙先生提出汪精衛是愛國者的嶄新論點,讓人耳目一新。讀完趙先生的文章感想很多,因此也想談一下自己對汪精衛政府的看法。

一、汪精衛一派對日講和的想法和目的

有人認爲日本偷襲珍珠港,向人口、資源、工業生産能力比自己大很多倍的美國發動戰爭,是一種失去理智的瘋狂行爲。但這種觀點有很大的片面性,是"事後諸葛亮"。要知道戰爭的勝利不僅僅取决于"物"的方面,還取决于更重要的"人"的方面。如果戰爭總是"物"的方面占優勢的,人多、槍多、錢多的一方取勝的話,人類的歷史就變得非常簡單了。古今中外的戰爭歷史中,以少勝多、以弱勝强的戰例比比皆是。這些戰例的成功都是依靠發揮"人"的優勢來彌補"物"不足。

赤壁之戰時,孫權以5萬兵力向曹操71萬大軍挑戰,是不是失去理智的瘋狂行爲?日本在甲午戰爭、日俄戰爭向清國、俄國宣戰時,日本的國力都遠遠遜于中國和俄國,日本是依靠"人"的優勢取得了以弱勝强的勝利。二戰時日本的國力固然遠遠遜于美國,但絕不是說日本就沒有戰勝美國的可能,只能說美國戰勝日本的可能性更大一些。日本發動對美偷襲,其實就是現在中國所謂的"超限戰"思想,弱者要想戰勝强者,就不能遵守强者們制定的所謂"戰爭規範"。

二戰前世界上有兩大陣營:"英法美"和"德意日"。從人口、資源、工業生産能力等"物"的方面來看,自然是"英法美"的同盟國占絕對優勢。但戰爭就是一種賭博,在"物"方面的劣勢者就象口袋裏沒有多少錢的賭徒,他們要想賭贏腰纏萬貫的闊佬,只能采用"孤注一擲"的賭法:要不大嬴,要不大輸。"德意日"孤注一擲向"英法美"挑戰,也就抱著這種大嬴大輸的心裏。當然"德意日"的確有戰勝"英法美"的可能,如果"德意日"的將領們少犯一些錯誤,如果"英法美"的將領們多犯一些錯誤,二次大戰的勝者就是"德意日"一方,"英法美"的勝利其實不過是一種"險勝"。

在中日戰爭爆發的1937年,"英法美"和"德意日"陣營正處于緊張的對峙中,當時人們根本無法預測哪個陣營會取勝。蔣介石賭"英法美"取勝,堅持抗日戰爭;汪精衛賭"德意日"取勝,主張對日講和。如果我們不以"勝者王侯敗者賊"的歷史觀來評判汪精衛的話,當時汪精衛對日講和的行動幷不是什麽賣國行爲。如果二戰是"德意日"陣營取勝的話,中國如果站在"英法美"陣營一邊,就不可避免要作爲戰敗國受到割地賠款的慘烈制裁,那時中國可能真要被幷入日本的一個省,幾千年的中華文化就要劃上休止符了。如果趁早與日本講和,中國就可以避免成爲戰敗國的割地賠款苛刻制裁,還可以讓中華文化苟延殘喘下去。這就是汪精衛一派對日講和的想法和目的。

二、汪精衛從"主戰"到"主和"的轉變

汪精衛是1905年發起成立同盟會的元老,是最早跟隨孫中山的信徒之一。汪精衛在國民黨內的地位和威信一直很高,孫中山逝世後接任國民黨主席。雖然被掌握軍權的後起之秀蔣介石奪取了實權,但汪精衛在黨內的政治地位一直在蔣介石之上。汪精衛幷不是一開始就主張對日講和的。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與蔣介石的不抵抗政策相比,汪精衛是主張抵抗的主戰派。當時的愛國學生把汪精衛當作愛國領袖,1931年12月5日全國愛國學生到南京請願時,請當時正下野的汪精衛還政,他們打出的標語是:"歡迎護党救國的汪先生","歡迎主張實現民主政治的汪先生","歡迎反對不抵抗主義的汪先生","歡迎主張即日收復東北失地的汪先生"等等。

12月6日汪精衛在接見全國高校學生代表時說:"應付目前局勢的方法,兄弟認爲有八個字,就是:一面抵抗,一面交涉"。汪精衛進一步闡述他的對日方針說:"軍事上要抵抗,外交上要交涉。不失領土,不喪主權。最低限度之下不退讓,最低限度之上不唱高調,便是我們共赴國難的方法"。汪精衛在高呼抗戰的民意之下,再次還政擔任行政院長。

汪精衛上臺後公開發表講話,主張懲罰不抵抗而退却的張學良,蔣介石等人却不同意懲罰張學良。汪精衛一怒之下提出辭職,但國民黨中委會不同意汪的辭職。由于汪精衛不掌握軍隊,無法插手軍事方面的"抵抗",此後汪只好專門負責"交涉"的方面。汪精衛批評張學良的不抵抗退却時說:"榆關以一日而失,熱河以七日而陷,實不成話。須先有抵抗然後有交涉,今後再不抵抗必影響外交。今日以後抵抗愈得力,交涉愈有希望"。

當時汪精衛本指望中國軍隊的積極抵抗,會引起英美法等列强的出面干涉,譴責日本違反保證中國領土完整的"九國條約",制止日本的露骨侵略行爲。然而英美法只是口頭上譴責了一下日本,幷沒有采取任何有效的制裁措施。這也變相地鼓勵了日本對中國的軍事侵略,使日本更加無所顧忌地侵略中國。此後汪精衛開始對英美法等民主國家失望,同時中國軍隊在"九一八"後的怯戰表現,也讓汪精衛深深失望,使汪精衛的對日方針從"主戰"一百八十度轉變爲"主和"。

1935年11月1日,汪精衛被刺受傷後,暫時離開政壇出國療養。1936年12月12日西安事變發生後,汪精衛應國民黨中央之邀緊急歸國。1937年"七七事變"爆發後,日軍全面入侵中國。英美法等國不但沒有干涉日本的侵略行爲,甚至還拒絕向中國提供武器。由于中國是窮國,沒有現錢買武器,只能通過借款的方式買武器。當時只有德、意和蘇聯肯向中國提供借款,賣給中國武器。

1938年汪精衛在對某軍事院校的師生演講時說:"外交的問題,看起來很複雜,說起來又很簡單。有人懷疑我們和德、意的關係,對于這種懷疑,值得去解釋,也不值得去解釋。我的說明只有一點:就是我們只有一個敵人,這個敵人已足够我們對付了,我們不必再惹第二個。如果墨索里尼願意幫助我們建立空軍,希特勒肯賣軍火給我們,我們爲什麽不能和德、意做朋友?"。"各位同志都是自己人,我不妨把秘密向大家公開一下,各位不要以爲有錢就可以向民主國家買到軍火。上次國聯開會之後,我們拍電報派郭泰祺、顧維鈞、王正廷三人向歐美各國接洽,結果幷沒有得到收穫。有人告訴我們的外交官,說他們現在沒有軍火出售,等到三年以後,他們自己準備齊全了,再讓一些給我們。這不是很好笑的回答嗎?羅斯福更是滑稽,他說他可以賣軍火給我們,但是要現錢。我們的大使說:中國是個窮國呀,哪有金子呢?羅斯福說:沒有金子,拿白銀來好了。咳!白銀不是錢嗎?"

抗戰爆發後英美法對中國的冷漠態度,以及中國軍隊的屢戰屢敗,使汪精衛産生了只有對日妥協才能救中國的思想。在1938年,中國的抗戰根本看不到勝利的影子。當時誰能預料到1940年美國會經濟制裁日本?誰能預料1941年美國會向日本宣戰?誰能預料1945年日本會戰敗投降?

1938年1月16日,日本首相近衛發表聲明:今後不再把國民政府作爲交涉對手,蔣介石則宣布抗戰到底。此後汪精衛屢屢試圖說服蔣介石與日本講和,連續給蔣介石寫了十幾封信,力主對日講和。其實蔣介石也幷非絕對不願意和日本講和,只是客觀形勢不允許他唱講和的低調。蔣介石在舉國上下高唱抗戰到底的愛國風雲中,不得不附和民意,而且還要把愛國的調子比別人唱得更高。汪精衛認爲蔣介石高唱抗日和他以往的所爲格格不入,是被逼迫走上了他所不願走的道路。

周佛海後來說:"共産黨、桂系以及一切失意分子,都很明白地知道抗戰是倒蔣的唯一手段。他們因爲要倒蔣,所以高唱持久全面的抗日戰爭。蔣先生本想以更高的調子壓服反對他的人,而這些人就利用蔣先生自己的高調,逼著蔣先生鑽牛角尖。調子越唱越高,牛角就不得不越鑽越深。在抗戰到底的調子高唱入雲的時候,誰也不敢唱和平的低調。故我們主張和平的這一個小集團,便名爲低調俱樂部。"

1938年6月武漢廣州陷落後,國民政府退守重慶。汪精衛開始公開批評抗日派,他說抗日派是"不說老實話,不負責任"。汪精衛說:"和呢,是會吃虧的,就老實地承認吃虧,幷且求于吃虧之後,有所以抵償。戰呢,是會打敗仗的,就老實地承認打敗仗,打了再敗,敗個不已,打個不已,終于打出一個由亡而存的局面來"。當愛國華僑陳嘉庚提出:"官吏談和平者以漢奸論罪"的提案時,汪精衛爭辯說:"總理(孫中山)常說和平救國。如果談和就是漢奸國賊,那麽總理也是漢奸國賊了"。汪精衛說:"抗戰一個是丟,一個是燒,丟不了也燒不焦的地方,都給了共産黨游擊隊。抗戰只有一條路:亡國。此外還有一條"和"的道路,我們應該拿出抗戰的决心和勇氣來講和。"

1938年11月3日,日本政府發表了第二次對華聲明,修改了先前不把國民政府作爲交涉對手的方針,提出在蔣介石下臺,承認"滿洲國"的條件下,日本即與國民政府談判停戰。汪精衛在日本政府的第二次對華聲明後,要求蔣介石辭職,以爭取和日本實現停戰。汪說:"我們應迅速連袂辭職,以謝天下"。蔣介石則說:"我們如果辭職,到底由誰負起政治的責任?"兩人爭得面紅耳赤,不歡而散。在說服不了蔣介石的情况下,汪精衛决定與蔣介石分道揚鑣,單獨搞"和平救國"。汪精衛乘蔣介石去陝西參加軍事會議不在重慶的時機,12月18日以外出演講爲由乘飛機離開重慶到昆明,然後飛往當時作爲法國殖民地的越南河內。

汪精衛離開時給蔣介石留下了長文的訣別信,表示他和蔣介石雖然所走的道路不同,但目的都是爲了救國。汪精衛最後寫道:"君爲其易,我任其難"。在當時的愛國氣氛下,走高唱抗戰的道路當然比較容易,而走與日本講和的道路就比較艱難。所以汪精衛對蔣介石說:你去領導容易的抗戰吧,我來承擔艱難的和平工作。

不少人以爲汪精衛投靠日本人是因爲貪生怕死,但實際情况正好相反。汪精衛本來已和蔣介石一起撤退到安全的大後方重慶。如果汪精衛和蔣介石一起高唱抗戰的話,絕不會有任何生命危險。相反汪精衛要逃出重慶和日本人合作,倒是要冒生命的危險。汪精衛逃到河內後,被蔣介石派來的特務打死了他的秘書。如果不是汪精衛的秘書主動要求和汪對調房間的話,汪精衛早就喪命河內了。所以汪精衛的"和平工作",是冒著生命危險的賭博,絕非一般貪生怕死之徒敢爲的。

三、汪精衛政府的客觀作用

汪精衛在日本人支持下成立了維新政府,使中國在國際處于非常絕妙的位置。一半中國人參加英美法陣營,另一半中國人參加德意日陣營。如果英美法取勝,蔣介石代表中國作爲戰勝國,接受汪精衛政權;如果德意日取勝,汪精衛代表中國作爲戰勝國,接受蔣介石政權。中國是二戰中唯一的無論如何都不會戰敗的"雙保險"國家,這使中國避免了萬一戰敗而陷于割地賠款、甚至被分割亡國的絕境。大概也只有中國人才能想出這種絕頂聰明的生存之道,讓洋人們嘆服。

汪精衛的維新政府除了使中國成爲不會戰敗的"雙保險"國家外,還從側面拯救了蔣介石和共産黨。因爲汪精衛代表中國和日本簽訂了和平條約,滿足了日本人所要求的停戰條件,才使日本沒有繼續向蔣介石發動進攻。如果沒有汪精衛代表中國和日本簽訂和平條約,日軍不可能找到一個有面子的停戰理由,必須繼續進攻直到消滅蔣介石的國民政府。日本在1939年後再沒有對退居重慶的蔣介石政府發動大規模進攻,就是因爲汪精衛已經代表中國與日本講和。

有人說1939年後日本沒有發動大規模對華軍事行動,是因爲日本的戰綫太長,兵力不足。這是不符合實際的。後來日本發動太平洋戰爭時,幾百萬兵力全綫出擊,大舉進攻東南亞。而日本在1937年到1938年的侵華戰爭中,投入的最多兵力不過七、八十萬。只要日本再投入200萬軍隊,打下重慶延安根本不是什麽問題。正因爲汪精衛代表中國與日本建立了"和平友好"關係,日本才沒有繼續進攻重慶。蔣介石和共産黨能在8年抗戰中生存下來,靠的幷不是國共兩黨軍隊的頑强抵抗,而是靠汪精衛的"賣國"解圍。

另外汪精衛政府除了"雙保險救國"方面的意義外,在"救民"方面也有不少作爲。戰後國民政府號召敵占區老百姓"憶苦思甜",揭發汪精衛政府爲虎作倀,迫害人民的罪行,但實在沒有找到什麽值得搬上桌面的東西。相反敵占區人民在汪精衛政權下的生活還過的去,基本生活物質供應穩定,市場物價平穩,沒有聽說老百姓吃不上飯,大量餓死人的事件發生。而蔣介石"還都"以後,倒是通貨膨脹物價飛漲,老百姓的生活比汪精衛時代還下降了一塊。後來共産黨在文革時搞"憶苦思甜"的訴苦大會,也很少聽說有人控訴日僞時代的生活最苦。

汪精衛統治下的北京南京上海等大城市,老百姓的生活均得到保證,沒有出現發行糧票布票的限吃限穿,也沒有"知青"市民下放農村的拆散家庭,比共産黨政府的政績還要好一些。沒有汪精衛政府和日本人爭物資,保證敵占區人民的吃飯穿衣,敵占區人民怎麽可能捱過八年的漫長歲月?假如當時沒有汪精衛等人和日本人合作,日本兵把敵占區的物資全部搶光燒光,敵占區老百姓即使逃過日本兵的子彈,也逃不過餓死凍死的命運。汪精衛政府與日本人爭物資,至少拯救了上千萬中國老百姓的性命。

人的本性是追求自由與獨立的,從來沒有人主動要求當別人的奴隸,也沒有人會主動要求做他民族的傀儡和走狗。任何人成爲奴隸,成爲傀儡和走狗,都是出于迫不得已。如果認爲汪精衛是自願主動地、心甘情願地當日本人的傀儡和走狗,那將是對普遍人性的錯誤理解。

客觀地講,汪精衛成爲漢奸是他把賭注壓錯了地方。如果二戰是德意日陣營勝利的話,汪精衛就會把蔣介石作爲美國走狗漢奸推上審判台,我們今天也要認真學習《汪主席文選》了。當然歷史是不能假設的,但客觀地評判歷史人物,一定要本著一個最基本原則:"不以成敗論英雄"。

2000年5月2日寫于日本

1 意見:

amisgin 提到...

做為一位革命者的汪精衛,為了人民,是硬心腸義無反顧求一死,但身為領導者的汪精衛也為了人民,是軟心腸也義無反顧求眾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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