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爲暴力機器的精神病院(連岳/新京報)

轉自 http://www.bullogger.com/blogs/lianyue/archives/237262.aspx

做爲暴力機器的精神病院

連岳 2008-12-8

前幾天,江藝平老師不再分管南方都市報,脫離南方報業集團最重要的報紙。從文件上體現,當然是“正常的工作調動”,而實際上,大家都知道這是新的媒體整肅——做這個决定的人,也希望大家體會到這個意思,殺了鶏,猴沒反應,那就白殺了——北風當時在BLOG上,用心存高遠一文表達自己對未來的樂觀,2005年那一輪肅殺,更爲慘烈,不過三年來,空間還是被真正的媒體人不停地打開。

那一輪,其實也是從南方都市報開始,2004年南方都市報因報道孫志剛事件,觸怒政要,喻華峰入獄四年,程益中拘押五個月——個人的痛苦換來了收容制度的廢除,一個可以肆意淩辱打壓民衆的暴力機構,從此停轉。

今天新京報的這篇上訪者被强送精神病院,證明打壓媒體基本上無效。我認爲這新聞的重要性不亞于孫志剛事件,它展示了更爲荒謬冷血的一面。把正常公民送進精神病院,從劉亞玲以後,慢慢引起公衆的關心。它甚至比收容制度好用:1、可以用“精神病簽定書”來證明對政府的指控無效;2、精神病院可以得到一筆固定的收入,樂于配合;3、精神病院不易逃逸,成爲變相的監獄。

上次和北風討論這個問題,他由于關注得比較早,認爲正常人進去,你的種種反應都可被視爲精神病,你說“我有病”,好吧,乖孩子,快點吃藥;你說“我沒病”,那當然啦,精神病人都愛這麽說,快點吃藥。一個正常人被這樣强行灌藥,一段時間以後,可能看起來跟精神沒什麽區別了。別中了《追捕》的毒,以爲能像杜丘一樣,把藥給吐了,因爲醫生護士們也看過這電影,會有辦法讓你徹底把藥給吞了。這樣,最重要的結果出現了,如果政府把你送進精神病院,再加上醫生的配合,一定能把你治得體現出一些病態。

新京報的這新聞在于告訴讀者,精神病院在中國,可能正在成爲政府的暴力機器;而政府爲了掩飾自己的錯誤,正在把正常人送進精神病院。

三年後,新京報做了這麽棒的新聞,說明北風樂觀得有道理。

强權會變種,真相只有一個,對付它的辦法只有持續追問。


上訪者被强送精神病院

www.thebeijingnews.com 2008-12-8 2:10:55 ? 來源: 新京報

山東新泰多名上訪者被政府强制收治精神病院,家人稱事先均不知情,當地政府表示信訪壓力大
2008年11月26日,84歲的時亨生老人在新泰市精神病院。A12-A13版

攝影/本報記者 張濤

肥城市精神病院。該院曾收治新泰上訪人員。

■ 核心提示

今年10月,山東新泰農民孫法武赴京上訪時,被鎮政府抓回送進精神病院20餘日,簽下不再上訪的保證書後被放出。記者調查發現,在新泰,因上訪而被送進精神病院者不是個別。

部分上訪者及家屬稱不曾被通知精神鑒定,不過政府手裏握有他們的鑒定書。家屬反映,政府不經家屬同意甚至未通知家人,便送上訪者入院,而當事者堅稱自己沒病,幷因此質疑政府限制人身自由。

相應醫院承認許多“病人”是上訪者。而當地政府表示信訪壓力巨大,若出現越級上訪,會受上級處分。

□本報記者 黃玉浩 山東泰安報道

10月19日早晨8時30分,泰安汽車站。

57歲的農民孫法武一下車,就四處張望尋找。約好的同伴還沒到。

突然,一輛麵包車“嗖”地停在老孫面前。車上下來三人,將他半包圍了。

老孫認得其中一人,新泰市泉溝鎮信訪辦主任安士智。

“幹什麽去?”

“北京打工去。”

“打什麽工!你是去上訪。不能讓你走!”

兩男子一左一右上來,老孫掏出手機報警,被劈手奪下。隨後被塞進面包車。

兩小時後,泉溝鎮大溝橋村村民孫法武,被帶進了鎮派出所,關在一間屋裏。

次日上午11點,老孫又被推進麵包車。發覺車往新泰市區方向開去,老孫嚷嚷著,這是要去哪里?

沒人搭理。

車最終停在一個院子裏。老孫抬頭:新泰市精神衛生中心(下稱新泰精神病院)。

基本不識字的老孫,隱約識得這幾個字。

兩人架著他往前走,一個穿白大褂的人迎上來。

强制“治療”

老孫央求說,我沒病,讓我回家;院長說讓你家人找你們鎮政府吧

那天的事,老孫想起來就說頭痛,“腦袋要炸”。

10月20日那天,當抬頭看見“精神衛生中心”字樣,2007年的記憶在腦子裏復蘇。

老孫沖著那醫生大喊:“我沒病!我是上訪的!”

那天很多“病人”聽到了這喊聲,包括後來跟老孫關係密切的老時。

“醫生說,我管你有沒有病,你們鎮政府送來的,我就按精神病來治。”

被押著經過了三道鐵門,進入病房區。

老孫聽到醫生喊了聲:來幾個人幫忙,把他綁起來!

然後幾個“格子服”沖過來,將老孫按倒在床上。

“手脚全綁在床腿上,外套蒙在了腦袋上。”老孫聽到有人說快灌藥,接著臉部被捏住,嘴被動地張開了。

醫生捏了他下頜,幾粒藥“自己下去了”。

被綁在床上,老孫仍不時喊著我沒病,讓我回家。

當晚7點左右,主治醫生朱風信來給老孫打了一針,之後老孫“沒了意識”。

朱醫生後來在接受采訪時說,鎮政府帶來鑒定書,只能按精神病治。

老孫醒來時,發現鬆綁了,腦袋“沉得像個鐵錘”,腿發軟。想去小便,一下床,一頭栽在地上。

次日清晨,老孫觀察病房。窗戶被一根根鋼筋細密地焊住。又想了想,要出去必經三道鐵門。

老孫後來說,從沒想過要逃,逃不出去。

上午,院長吳玉柱來查房,老孫央求,我沒病啊,讓我回家吧。

院長說,誰送來的誰簽了字,才能讓你走,讓你家人去找你們鎮政府吧。

手機被沒收了,怎麽通知家人?老孫沒想出什麽辦法。

老孫的“冤屈”

上訪幾年,事情沒結果,兒子被人砍了,老孫開始上訪

老孫入院的第二天下午,“病人”老時靠近了他。

那是“放風”時間,大家都在院子裏活動。不“放風”時,大家都要待在病房區。

老時後來說,一般新來了人,他都去偷偷問問情况,而他聽到了老孫喊“是上訪的”。

老孫跟老時說,我的事冤著呢……

老孫是新汶礦務局小港煤礦職工,去年底正式退休。

而因鎮煤礦長期采煤,老孫所在的大溝橋村地面大面積塌陷,地沒法耕種了,村裏大量房屋也斑裂毀壞。1988年起,泉溝煤礦向大溝橋村多次補償。

按補償標準,老孫家可獲4萬多元。但據老孫及村民徐學玲等人講,全村300多戶都沒領到補償款。

而村幹部稱已發放,具體到老孫,說老孫蓋了印章了。老孫堅稱造假。

2001年起村民選出數名代表去上訪,老孫是代表之一。

2003年11月,新泰市紀委調查組調查後,認爲孫法武等村民的補償款已發放。調查報告顯示,村裏“尚欠孫法武1塊4毛錢的房屋斑裂補償”。

老孫等人不服,2004年9月28日他們向新泰市紀委遞交了審計該調查報告的申請。

三天后,當年10月1日晚,十多人闖入老孫家打砸。當時老孫沒在,老孫的兒子、新婚第五天的孫貴强被砍成重傷。

據孫妻張學芳回憶,那些人喊著,“再上訪弄死你們全家”。

自此,家裏白天黑夜關著家門。而案發後,警方一直未能破案。

孫法武再次踏上信訪之路,“市、省、中央不停地跑,不停地遞材料”。

村民補償費的事和兒子的事至今無果,而老孫“不停地跑”,不停“被拘”。

2004年12月26日,老孫從國家信訪局門前被“接回”新泰,因“擾亂社會秩序”被拘留14天。

2005年1月14日,泰安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對老孫作出1年零9個月的勞教决定,理由是“到國家信訪局上訪,大聲吵鬧滋事,擾亂國家機關正常的工作秩序”。老孫被送進了山東省少年勞動教養管理所勞教。

2007年7月12日,再次赴京的老孫,再次被“接回”。

這一次,時任泉溝鎮信訪辦主任的陳建法說,你不能再上訪了,你有精神病。老孫稱,當時一民警讓他簽字。

“我怎麽成了精神病?”老孫拒絕簽字,隨後被塞進一輛車送到泰安市肥城儀陽鄉精神衛生中心。

“開始天天吃藥,打針”。老孫對藥物敏感,“頭一直暈,站不起來”。老孫說,後來主治醫生孟慶順給停了藥。

孟慶順11月24日接受采訪時說,當時是陳建法替老孫辦的手續,費用也是泉溝鎮政府出的。

那次,老孫被“治療”3個月零5天。在家人多方投訴,而老孫答應不再上訪後,被放出。

這是老孫2007年對“精神衛生中心”的記憶。

秘密的記錄

老時秘密進行著自己的“任務”,迄今,他記錄了18名被關進醫院的上訪者對于老孫的經歷,老時說,他在偷偷記錄這些事,準備向外舉報。

84歲的老時是天寶鎮的退休幹部,因與鄰居宅基地糾紛長期沒得到解决,曾多次到北京上訪反映鎮政府不作爲。

2006年6月14日,老時被天寶鎮信訪辦人員從北京“接回”,直接送進新泰精神病院。

後出于多種因素,天寶鎮政府和醫院後來多次通知老時出院,但老時不走了。

“你們强行把我送進來,又吃藥又打針,必須申請權威機構對我進行鑒定,給我個說法,我才出去。”

沒有討到說法,老時就一直待著。至今已兩年5個月。這期間,他利用“放風”時間搜集材料,發現“很多上訪的人被關進來”。

老孫做了許多記錄,記在紙片上,甚至舊藥盒上。

老時說,一切都是“秘密進行”的,因爲護士不讓“上訪病人”間交談。

老孫能證實的是,他有次跟一個女上訪者說話,護士說:你們上訪的人再在一起說話,就綁起來多灌幾次藥。

兩年多時間裏,老時秘密記錄了18個因上訪被關進精神病院的人。

老時還寫日記,2006年6月的一篇日記老時寫道:“一些精神病人老是打我,只要我和醫生、護士頂了嘴,等他們走後,幾個病人一定會打我,掐我脖子。肯定是這些醫生指使的。”

日記和記錄的紙片,老時藏在褥子底下。

老時告訴老孫,關進來沒多久,他便讓家屬捎進來一部手機,他曾偷偷往外打電話舉報,都沒成功。

老孫發現,老時把中紀委的舉報電話寫在了內衣口袋上。

聽說老時藏有手機,老孫要借來報信。但手機嘟嘟響,無法撥出,而老時也不知原因。

信息傳不出去,老孫“只能待著”,但“悄悄抵抗”。

進來第二天開始,每次吃藥,他都將藥壓在舌下,等護士走了再吐掉。

徐學玲手拿自己妹妹被打的照片。今年5月,她因上訪被關進肥城儀陽鄉精神衛生中心一周。
11月26日,孫法武在自己家中提到去世的母親,潸然泪下。

護士很快發現,後來吃藥會檢查舌頭。老時和“上訪病人”李元亮也這樣說。

“病友”之間

“上訪病人”李平榮說,一定幫我帶個信出去,讓他們來救我

老孫試圖傳信息的時候,家裏人正四處找他。

10月19日老孫離家後,家人發現老孫電話打不通了,後來孫妻張學芳找到了谷裏鎮的張成用等人,張曾跟老孫約好19日一早在泰安會合後進京上訪。

張成用說,他打聽到老孫被鎮裏帶回去了。

10月22日,張學芳找到了鎮信訪辦主任安士智。

安說,你丈夫有病還上訪,擾亂社會秩序,我們把他送去精神病院了。

張學芳要求安拿出老孫有精神病的證明,被拒絕。

張學芳又去找代鎮長陳建法,說大街上那麽多有精神病的人你們不送,偏送他?

陳說,別人沒上訪, 他上訪了。

10月26日,張學芳帶著5個親戚到了新泰精神病院。

她被允許見老孫,但要隔著鐵門。

當時,老孫正在院裏“放風”,突然聽到鐵門另一側有人喊他。

他蹲下來,通過鐵門下面半尺高的縫隙,看到了妻子張學芳的臉。

老孫讓把手機遞給他,打了110,說自己去上訪被鎮政府强行關在精神病院了,需要解救,110說不管上訪的事。

張學芳對老孫說,你放心,我要去北京告,我一定救你出去。

27日,張學芳再次來看老孫時,老孫把老時的名單和日記偷偷交給她,幷說了老時的叮囑:拿到北京去喊冤,還我們一個公道。

送走妻子,老孫也像老時一樣注意“上訪病人”。

10月31日下午,老孫看見三男兩女架著一個40多歲的婦女進來,那女子一直掙扎,大喊“我沒精神病,我是上訪的”。

3天后,“放風”時,老孫得知該女子叫李平榮,因丈夫工傷處理的事進京上訪被關進來,家人尚不知情。她求老孫幫忙帶個信出去,傳給她在外地上學的孩子,“讓他們來救我”。

老孫從老時那裏借來烟盒紙和筆,又一次“放風”時,他給了李,李寫下了她家地址和親人的電話。

李寫好後,先將烟盒紙扔到院裏一個角落。之後,老孫假裝瞎逛,去撿起。

11月3日,張學芳探望老孫時偷偷將烟盒紙帶出。但迄今沒能聯繫到李的家人。

鑒定與“癔症”

工作了34年,其中29年患精神病,單位還沒讓我病退?老孫耿耿于懷

在等待被“營救”的日子裏,老孫纏著醫生要看自己的“鑒定書”,被拒絕。

根據老時的記錄,“上訪病人”有幾個共同點,一是進來時家屬不知情,二是不知何時被鑒定過,更沒見過鑒定書。記者瞭解的情况大致如此,除了徐學玲。

46歲的徐學玲,是大溝橋村的致富能手,經營著一家店鋪。2006年,她的妹妹徐加玲(聾啞人)在泉溝煤礦被保衛科長打傷,因對當地公安機關處置不滿,徐學玲此後四處上訪。

2008年5月14日,徐學玲被從北京“接回”,關進肥城儀陽鄉精神衛生中心一周。

被送出後,徐堅持要說法,鎮政府給了她一份“精神疾病鑒定意見書”。這份日期爲2008年3月29日的意見書,委托人是新泰市公安局,鑒定地點是泉溝鎮政府。

徐學玲說,她根本不知鑒定這回事。她回憶,3月29日,鎮信訪辦副主任薛青剛跟她說,省裏派了調查組來查你妹妹的事。她記得,當時見到了鎮黨委副書記高偉和三個陌生人。高偉跟她說,這三位是省裏下來的,你把案子跟他們說一下。徐講述了妹妹的事,幷詢問三人單位和姓名,對方說有事你找鎮裏就可以。

鑒定書稱徐學玲“思路清晰、言談切題,未見幻覺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狀……講到傷心處則痛哭流涕……”診斷結論“癔症”。

山東安康醫院精神疾病司法鑒定所的張金響是鑒定人之一。他接受采訪時稱他們是受當地公安機關委托,他稱“臆症基本不影響其民事行爲能力,發病時可能産生社會危害”。

11月25日,記者在泉溝鎮信訪辦見到了老孫的鑒定書:“不滿村幹部侵吞群衆房屋斑裂款,多次到省、中央上訪……又哭又叫十年……其妻張學芳、子孫貴强等證明:孫法武1979年頭部被砸傷患精神病語無倫次……”“意識清,定向力正常……涉及心因時痛哭流涕、泪流滿面……診斷:臆症性精神病。”鑒定機關爲山東精神疾病司法鑒定所,時間爲2006年3月。

張學芳說,家人均不知老孫被鑒定過,更不用說做證明。“家裏大事小事都是他說了算,他有精神病?”

徐學玲稱,幾十年來,村裏人從不知老孫犯過精神病。

從記者處得知2006年3月的“鑒定書”後,老孫回憶,2006年初,被勞教期間他與一名幹警發生衝突,該幹警打他幷讓他當衆下跪……當晚他想自殺被發現,隨後絕食抗議;後來兩名幹警帶他去濟南說去看病。

當年3月,老孫被提前釋放,但他幷不知是因“有精神病”。

對于被稱有29年精神病史,老孫耿耿于懷:我工作34年,29年精神病?

不上訪保證書

“我有精神病,不能再繼續上訪。”簽字後,老孫得以回家葬母

11月10日,隔著鐵門,老孫又聽到妻子的喊聲。

80歲的母親病危了。

這天早晨,孫母跟張學芳說,做了個夢,夢見銀海(老孫的乳名)一直在叫娘。

52歲的張學芳慌了神,她去給信訪辦主任安士智跪下了,邊哭邊磕頭,說,讓他見他娘最後一面吧。

安說,老孫是上級安排送進去的,需要請示。他讓張學芳回家等消息。

于是張又跑去找老孫。

老孫跑去找院領導,領導說找你們鎮政府去。

當天下午5點,孫母逝世,老孫未能回家。

12日上午,老人遺體要火化,按當地風俗,作爲長子的老孫必須到場。

送喪的親屬一直等,老孫一直沒出現。

張學芳穿著孝服去鎮政府找安士智,被門衛攔住,她跪在了鎮政府辦公大樓前。

1小時後,安士智出現了,說要老孫回,張學芳須在一份保證書上簽字:我丈夫孫法武有精神病,再犯了要向精神病醫院送。

張學芳簽了字。

隨後,安士智帶她到精神病院。老孫被要求在另一份保證書上簽字。

老孫問保證書寫了什麽,安念了一遍,老孫又讓醫生念了一遍:我有精神病,不能再繼續上訪。

安後來跟記者說,簽保證書是爲了讓老孫不再上訪,不再“擾亂社會秩序”。

11月12日中午12點,老孫簽了字,離開精神病院,去給母親送葬。

老孫4歲喪父,跟母親生活了半個世紀,“沒見上最後一面”。

醫院的無奈

院長承認醫院裏有些人是上訪戶,他說很多現象“醫院無能爲力”

11月25日,新泰精神病院院長吳玉柱承認,醫院裏有很多人是上訪戶,都是各鎮政府付費的。

老時記錄的那個上訪者名單,能看清的名字,都得到了吳的證實。

吳玉柱說,在新泰,被政府强行送到精神病院“救助治療”的上訪人員很多。

他說,有許多人一看就不是精神病人,醫院就拒絕收,但政府送人大部分時候帶著鑒定書。“都是同行,我們也不好推翻那些鑒定。每次還有公安的人來送,我們更不好說什麽。”

“醫院也有苦衷。”吳玉柱稱,醫院經濟壓力很大,每個人吃住每月1000多元,而許多鎮政府都拖欠,例如老時的費用,天寶鎮兩年多都沒交。

根據2001年11月衛生部有關規定,“臨床症狀嚴重,可危及生命或危害社會治安等情况應屬緊急收治範圍。”

對于老時、老孫他們屬哪種情形,吳玉柱說,我國還沒有對精神病人管理的專門法規,很多現象,“醫院無能爲力”。

鎮政府的“壓力”

當地鎮政府稱,若處理不好越級上訪的事,“上級就會找我們”

泉溝鎮鎮長助理陳建法也表達了“無奈”:“信訪壓力巨大”。

陳建法說,老孫和徐學玲的事,不是鎮政府有能力解决的,而若處理不好他們越級上訪的事,“上級就會找我們”。

他稱,孫和徐都是“信訪釘子戶”,每年進京上訪十多次。每次他們一到,市駐京辦就打回電話,市里就責令鎮裏快去接人。

“每一次都得去三五個人,吃住花銷,不是一筆小數目,全由鎮裏出。泉溝鎮僅在這兩個上訪者身上,這些年花費在10萬元以上。”

爲了不讓徐學玲再上訪,今年8月9日,鎮政府與徐的妹夫李天平簽了協議,一次性支付“苦難救助金”4萬元,幷協調煤礦付了16萬元醫療費及撫慰金。

陳建法說,這可能是一個壞的例子,因爲徐加玲的情况應不用賠那麽多錢。

對于老孫被强行收治,泉溝鎮信訪辦主任安士智出示了一份新泰市公安局的“建議書”:“鑒于孫法武已經司法鑒定系精神病人,具有一定現實危害性,爲减少社會危害,特建議泉溝鎮人民政府給予救助治療。”

而陳建法說,把人送進精神病院,不是鎮一級政府能够完成的。

安士智稱,新泰市實行信訪屬人屬地管理,信訪工作是對黨政一把手的最重要的一項考核,“出現越級上訪,黨政一把手要受到處分”。

根據我國信訪條例的規定,采用“走訪”形式上訪,“應當向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者上一級機關提出”,不過條例沒有對“越級上訪”的禁止性規定,更無處罰建議。

來自新泰市信訪局網站的消息,新泰今年狠抓信訪工作。今年3月4日,新泰的信訪工作會議上,市委書記辛顯明提出,圍繞全國“兩會”召開和奧運會,切實做到“五個嚴禁”,其中“嚴禁發生赴省進京丟醜滋事事件”被列爲第一條。

同樣來自新泰信訪局網站的一篇“經驗交流”文章寫道:針對個別信訪人信“訪”不信“法”、信“鬧”不信“理”的心態,牢固樹立依法打擊的意識,做到“公安機關依法打擊一批、精神司法鑒定治療一批,集中辦班培訓‘管’掉一批”,營造“依法上訪受保護、違法上訪遭打擊”的導向和濃厚氛圍……對精神偏執的信訪人也進行人文關懷,協助其進行司法鑒定,經鑒定精神异常的送醫院治療。”

據當地媒體報道,新泰市因信訪成績突出,曾被山東省授予先進稱號。

據該報道,新泰曾因“越級上訪不斷,被省裏亮了‘黃牌’”,後來“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把各項信訪目標任務分解量化到單位和人頭,實行責任追究制、一票否决制和黃牌警告制,全市上下共同參與,齊抓共建”,新泰成爲“首批‘平安山東’建設先進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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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强制收治規定

因爲我國于1985年著手起草的《精神衛生法》至今未出臺,目前沒有針對精神病人權利保護的專項法規。

按《民法通則》規定,親屬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若送精神病人强制治療,需向法院提出申請幷由法院宣告。

《刑法》規定:精神病人造成刑法上的社會危害,由家人或監護人嚴加看管,必要時可由政府强制醫療。

2001年11月衛生部規定:“臨床症狀嚴重,對自己或周圍構成危害者;嚴重不能適應社會;伴有嚴重軀體疾病的精神病人;嚴重自傷、自殺、拒食、外跑等可危及生命或危害社會治安者應屬緊急收治範圍,幷應給予特級護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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