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的存在理由(梁文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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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的存在理由

梁文道

很多年前,當我還在電臺工作時,我才曉得最令這個圈子頭疼的,是一些文化藝術節目,以及專供長者或其他弱勢社群收聽的節目,因為它們全部賺不到錢。文化的市場太小,廣告商連瞧都不瞧;至於老人,他們又有多少消費能力呢?可是你不做不行,因為香港政府認為大氣電波是種很稀有的公共資源,頻譜有限(起碼在數碼廣播大行其道以前),給了你,人家就用不到了。所以即便是純商業機構,只要佔據了這麼寶貴的公共資源,就必須負上應盡的社會義務,比方說製作些沒有商機但又不是不要緊的節目。“社會義務”,這正是全世界所有公營廣播機構都該用來好好衡量自己表現的尺子,證明自己存在價值的依據。從英國的BBC、日本的 NHK、香港的RTHK,一直到大陸的中央電視臺,全世界最早最大型的電子傳媒幾乎全是公營的。它們的存在絕非不證自明;相反地,它們應該向公民負責,解釋自己佔據大氣電波的理由。一般認為,比起民營的商業機構,公營廣播機構的最大特點就是不能唯利是圖,不該只以收視率和收聽率去評斷什麼節目該做什麼節目不該做。文化節目很難牟利,但它對一個國家乃至全人類的長遠發展至關緊要;科普節目一定不如電視劇受歡迎,可是它能開啟民智增長見聞,假如連許多商業傳媒都要被迫拿出時段和成本去製作它們,一家公營機構又有什麼理由拒絕一些高素質低收視的節目呢?

公營廣播機構既接受公帑的補貼,又往往擁占了數量龐大的無線電頻譜,就不能把廣告收益當作肥己的利潤,更不該耗鉅款建造足以炫世的地標大樓。它唯一該做的,就是把收益變成服務社會的資源。“服務社會”這四個字聽起來很抽象,實際上的任務卻很具體,其中之一就是提供一切有助於公民瞭解世事,使他們能夠更明智地參與和決定公共事務的資訊及意見。前一陣子,BBC因為拒絕一個人道援助加沙難民的廣告而備受英國朝野批評。這不只是因為它違反了客觀中立的原則,有過度偏向以色列之嫌;更因為它是一個公營廣播機構,應該恪守更高的標準,力求不偏不倚地把這個世界全面地帶到觀眾面前。拒播那條廣告,在很多人看來無異於剝奪了英國人瞭解全部真相的權利,使他們無法採取支持難民的實際行動。

ARD是德國最老牌的公營電視網。它的出現來源於前西德聯邦憲法法庭對言論自由條文的解釋,法官們認為國民的言論自由不能只是消極保障,還得積極地促進,令國民知道影響國家的大小事務,監督政府的所作所為。由於過去納粹留下來的陰影太深了,所以他們還特別指出ARD的工作之一是給人民隨時批評政府的機會,不要讓國家再一次走向罪惡深淵。

儘管ARD陳義如此之高,但時日一久,它也難免墮落之譏。有學者說它已經從一個面向政府的“社會的遊說者”(lobbyists for society)變成了“遊說者的社團”(society for lobbyists),而變化的原因自然是商業勢力的抬頭。

公營廣播機構商業化,甚至屈服於商界壓力,以討好巨賈名流為樂,似乎是全球大勢所趨。於是這二三十年就一直有人提倡“公共廣播運動”(請注意,是“公共 ”,而非“公營”),其理念就是把大氣還給國民。如果傳統公營傳媒常常忽視了弱勢社群和底層階級,又或者在代表和呈現他們的時候扭曲了他們的聲音;那麼它就應該挪出時段甚至頻道,在財政和技術上支援平時在商業媒體上看不見的那些人,使他們對著全社會說出自己想說的話。

走到這一步,他們其實已經逼近市場時代下公營廣播的終極目標:讓看不見的被看見,讓被消音者發音。誠然,比起一座宏偉的建築,一把真實而粗糙的底層聲音,才真正是一家公營傳媒之所以偉大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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