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光甫不幸言中(章立凡)

陳光甫不幸言中

章立凡

  1949年3月20日,銀行巨子陳光甫自上海飛抵香港。儘管對這片土地有無盡的眷戀,但直至1976年在臺北辭世,他再也沒有回過大陸。

  陳光甫,江蘇鎮江人,1909年畢業于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回國後推動江蘇官錢局改組爲江蘇省銀行,辛亥革命後任該行監督、總經理。1915年脫離體制下海,創辦了一家資本僅七八萬元的微型民營銀行——上海商業儲蓄銀行。

  陳光甫引入現代經營管理方法和制度,吸收小額存款,陸續開辦了零存整取、整存零付、存本付息、子女教育儲金、養老儲蓄、禮券儲金等業務,幷拓展到工商業、農業貸款和外匯業務。三十年間,上海商業儲蓄銀行成長爲行業巨艦,在全國擁有八十多個分支機構。陳氏被譽爲"中國的摩根"。此後,他歷任國民政府經濟部門要職,對"抗戰"時期金融貢獻甚大。

  國共內戰後期,國民黨大勢已去,陳光甫出走香港觀望形勢。中共領導人周恩來、葉劍英及故舊李濟深、資耀華等不斷邀其北上,陳氏于去留之間也再三權衡利弊。他在日記中,對中共當政後的政治、經濟政策做了種種分析推測,預料到"一邊倒"的前景:毛澤東來,恐怕不見得安定。有人說毛欠俄債太深,如東三省一百五十萬人所用軍火,通歸中共使用,則外交政策必徇俄人之政策。(《陳光甫日記》1948年12月6日)

  陳光甫身爲銀行家,却沒有姓"社"姓"資"的意識形態成見。他認爲:"社會主義在分配,而分配得法乃在生産。"要發展生産,只有兩個辦法:"要叫人賺錢;逼迫做工。"他設想未來中國的發展藍圖,提出十二條政策要點:一、鼓勵投資,保護投資。香港繁盛,即是此法也。二、合理工價。三、鼓勵外國來華投資及其技術。四、外匯自由,不加管理。五、外人可在長江內河航行,借此我們向他學習管理法,亦可限制中國軍人跋扈,公務員猖狂,如此真真爲人民服務。六、政治方面,各省自治,自由發展生産,不受中央控制。七、行政多用外國人,减少官樣文章及不負責行爲。八、速辦學校,教育公務員而成文官(Civil Service),切不可交給黨治學校去辦。九、幣制獨立,換而言之,即是不用發行彌補數字。十、裁兵,以省下之錢做救濟難民工作。十一、大學由人民辦,小學中學爲强迫教育。十二、此外一切新花樣、新議論,嚴禁宣傳,嚴禁不負責任之演講,以免人心騷動。只要如此做法,五年內即有成效。(1948年12月 12日)

  陳氏援引蘇聯"新經濟政策"成例,期待中共建政後仿行:中國要實行規規矩矩的社會主義,須看工業化之政策如何,均要長期試驗,取得民心,隨時改進,且要有民主精神,真乃一件不容易的事,故敢斷言共黨今日之作風,必仿行斯大林新經濟政策。(1948年12月27日)

  他擔心"中國之命運落在革命家手中",幷將中國革命家分爲:醉心革命者,一切無可理喻;報仇,如孫中山排滿……又如毛澤東三萬里長征,立志推翻蔣政權;熱心名利之徒,追隨時代,在左比在右容易得人歡迎。(1949年4月7日)

  蘇聯1921年頒行的"新經濟政策",是對建政初期戰時共産主義政策的調整,內容包括:廢除餘糧收集政策,實施實物稅;停止配給制度,允許商品買賣;放鬆貿易限制,鼓勵外資企業投資,將資金與技術引進俄國;停止以沒收的方式對資本主義改造,改以租借和租讓的方式,在一定範圍內允許個體私營經濟的存在。這一政策實行到1928年,被斯大林廢止。

  陳光甫認爲"新經濟政策"須有政治制度爲保障,且憂慮"全盤蘇化"的前景,可謂不幸言中。1949年《共同綱領》中五種經濟成分幷存的政策,只實行了三年就開始變卦,隨著農業合作化和"對資改造"的開展,私有經濟在1956年被徹底消滅。"不斷革命家"的瞎折騰,兩度將經濟拖到崩潰邊緣。80年代開始的改革開放,或可視爲第二輪"新經濟政策",實現了從"逼迫做工"到"叫人賺錢"的轉變;但斯大林主義體制架構未去,致社會分配嚴重不公。陳氏當年 "規規矩矩的社會主義"發展藍圖,至今仍爲可參照之歷史標杆。

《新世紀》周刊 2010年第33期
http://magazine.caing.com/2010-08-13/1001704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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