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辦婚姻的優越性(劉擎)

包辦婚姻的優越性

這是一次實驗,看看"理論創新"可以多麽離譜,而又可以顯得多麽振振有詞

劉擎

  一個"破除迷信,解放思想"的時代,會激發層出不窮的理論創新。富有創造力的理論家往往會挑戰你的直覺與常識。比如,你碰巧讀到這樣的新觀點:中國維繫千百年的"中央集權制"實際上是一種先進的、優越的政治制度。你之所以有抵觸情緒,可能恰恰是因爲人云亦云,迷信"民主的烏托邦",盲目斷定"民主比集權進步"。類似的文章大多旁徵博引,有理論有事實,尤其在"方法論"上特別具有啓發,極大地激勵自己的理論創新。比如,我正準備提出一個反潮流的新論:包辦婚姻比自由戀愛更爲優越。

  讓我們從一個簡單的問題開始:包辦婚姻作爲一種風俗(制度性實踐)在中國具有悠久的歷史,如果它完全是愚昧殘酷的,怎麽可能在一個偉大的文明傳統中維繫那麽久遠?由此,有必要重新審視包辦婚姻與自由戀愛的本質。

  首先,將"婚姻"等同于"情感"是一種概念錯誤。任何婚姻都不只是兩個孤立男女之間的純粹情感或性愛關係,而是一種"制度安排",具有經濟、社會(人口再生産)、文化甚至是政治的功能。將如此重要的制度安排托付給"自由的愛情",這不只是非理性的,簡直是愚昧和瘋狂。包辦婚姻通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機制來完成,受到家族權威與社群輿論的保護和制約,因而具有高度的穩定性。

  其次,讓我們來反思所謂"包辦婚姻不幸論"。流行的觀點認爲,包辦婚姻"壓抑人性",這種穩定關係以犧牲當事人的幸福爲代價。但人類學和社會學有大量的研究表明(這裏需要收集和引證資料,最好有統計數據),兩者婚後的"幸福感指數"基本相近(在有些地區前者甚至更高)。因此,"包辦婚姻不幸論"沒有可靠的事實根據。作家、文藝家和媒體人大多持有"親自由主義"的立場,他們利用職權,在公共話語的傳播中往往有意無意地"選擇使用證據"——過度誇大包辦婚姻的弊端。按照喬姆斯基的術語來說,這是一種"被製造出來的共識",簡單地說,就是"洗腦"的結果。

  再次,對包辦婚姻的批判往往依據一個荒謬的前提預設:在婚姻安排中,父母與子女是"敵對的"。但這是一種反人類、反社會、反自然的觀點。雖然有少數父母將子女的婚姻作爲籌碼,來換取自身或家族的利益,但更爲普遍的情况是,父母對子女具有最强烈無私的愛與關懷,爲謀求子女的幸福而奉獻與犧牲。因此,在婚姻安排中,父母與子女的利益與目標完全是一致的,差別在于婚姻的對象是由父母包辦决定,還是由子女自由選擇。當兩者發生分歧的時候,究竟哪一種判斷更爲可靠?一般而言,自由戀愛中的男女往往受情緒左右,容易被衝昏頭腦;而父母有豐富的閱歷和經驗,更可能做出清晰、冷靜、正確的選擇。那些反抗父母意見而一意孤行(甚至私奔)的戀人們,大多以悲劇告終,後悔莫及地感嘆自己當初的任性。

  最後,自由戀愛對于社會與道德的負面影響尤爲值得關注。自由戀愛發端于西方,是啓蒙時代宣揚個人主義和人性解放的結果。但是,兩百年來的歷史實踐表明,所謂"人性的解放"會走向"欲望的解放"甚至是"獸性的解放"。越來越自由隨意的親密,越來越放縱的(包括婚前與婚外的)性關係,瓦解了持久的忠誠、彼此的責任等美德,引發了普遍的價值混亂、道德墮落和性疾病的蔓延,也直接造成了居高不下的離婚率。中國文化是家族本位的集體主義文化,自由戀愛在個人主義爲本的西方都導致了社會危機,更不適合中國的國情。

  由此我們得出結論:應當破除對自由戀愛的迷信,返回包辦婚姻的古老傳統,重新獲得對中國文化的自信力……

  當然,這是一篇"戲仿"之作。這是一次實驗,看看"理論創新"可以多麽離譜,而又可以顯得多麽振振有詞。如果你覺得這個創新不够過癮,我們還可以嘗試更極端的題目(比如,論證"自殺比活著更有價值")。創新的時代也是一個江湖騙子泛濫的時代。要免于被"理論"忽悠,我們不僅需要常識,而且要培養健全的思維品質,獲得清醒的辨識力。這是一種公民的品質。

《新世紀》周刊 2010年第35期
http://magazine.caing.com/2010-08-27/1001747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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