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道歉十年史:從“叫好一片”到“漸入常態”(南方報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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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道歉十年史:從"叫好一片"到"漸入常態"

作者: 南方周末記者 柴會群 發自北京 2009-11-19 01:48:59

"每一次來自過失官員的道歉都是艱難的。這裏既有他們放下身段的千般不願,有他們面對民意的不適,和對上級領導壓力的內心權衡,更有他們對如何承擔政治和法律責任的複雜思慮。"

" 對于"過失"官員而言,道歉不道歉,仍然是一個問題;而對公衆來說,能否在心裏接受過失官員的道歉,也是一個問題。"


近期最熱的新聞,莫過于上海的"釣魚"執法事件。此事一波三折,兩次調查結果迥异,中間上演孫中界斷指事件等戲劇性場面,以浦東區長姜梁向公衆道歉暫告段落。近日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接受采訪時,對此事進行嚴肅反思,將其評價爲"一種制度性措施的錯誤"。

自2003年啓動官員問責以來,日益發達的網絡,把諸多熱點事件中的官員履責 問題,擺在公衆輿論的聚光燈下。而來自失責官員的道歉,往往成爲事件進程的高潮,以及事件走向解决的標志。

官員向公衆道歉,爲自己的過失承擔職業道德的責任,無疑展現了中國建設責任政府的努力和政治的開明與進步。不過隨著官員道歉漸入常態,收穫的叫好聲却有所减弱,公衆已不滿足于官員的歉疚,對官員如何承擔責任提出了更高要求。

但公衆的期望只是現實一種。另一個需要正視的現實是,每一次來自過失官員的道歉都是艱難的。這裏既有他們放下身段的千般不願,有他們面對民意的不適,和對上級領導壓力的內心權衡,更有他們對如何承擔政治和法律責任的複雜思慮。

處于雙方不同期待的張力中,對于"過失"官員而言,道歉不道歉,仍然是一個問題;而對公衆來說,能否在心裏接受過失官員的道歉,也是一個問題。

官員道歉,叫好一片

2000年,中國官員,似乎還都不習慣面向公衆道歉。那一年河南省相繼著了兩把大火:焦作大火和洛陽大火。死了不少人。然而,翻看當時的新聞,幷沒有任何官員就這兩起灾難向公衆道歉。

如果非說有道歉官員的話,那麽當時的洛陽市副市長朱廣平算一個。他向遇難者親屬道歉,道歉的原因不是就火灾發生本身,而是善後工作中出了問題:工作人員要求家屬領取遺體確認書後,必須在三日內將遺體火化,結果引起家屬强烈不滿。

此前的焦作大火中,出面道歉的是焦作市殯儀館——他們不慎把遇難者的遺體燒錯了。

這一年,另一個見諸媒體的道歉官員是陝西省白水縣組織部長馬銀錄。這個縣的農稅員帶著十幾名警察開著兩輛警車銬走一村民家四人,包括一個十幾歲的孩子。情况發生後,負責調查此事的組織部長馬銀錄向村民道歉。結果,這招致當地幹部的不滿,質問馬銀錄是"代表誰道歉",馬銀錄因此被免了職。2003年的 SARS典,啓動了中國官員問責制度。不過,官員道歉幷沒有被納入問責程序。張文康與孟學農,兩位部級高官被免職,但幷沒有向公衆道歉。不過,時任國務院副總理的吳儀,曾就中國處理SARS問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向世界衛生組織官員表示歉意。

2003年底,重慶開縣發生井噴事故,243人遇難。中石油一位副總經理向遇難者家屬道歉,《中國石油報》刊發了中石油致受灾民衆的一封致歉信。這是近年來媒體公開報道的第一起因爲重大責任事故引起的"道歉事件"。

2004年吉林中百商厦火灾,時任吉林省省長洪虎通過媒體罕見地向人民兩次道歉。消息傳出,叫好聲一片,道歉遂取代火灾成爲媒體新的熱點。

官員道歉漸入常態

之後幾年,官員因爲重大責任事故向民衆道歉之風驟起,大有一發而不可收之勢,僅媒體大張其鼓報道的便有:

2005年11月23日,吉林市委書記矯正中對"吉化11•13事件"給哈市市民帶來的飲水安全問題致歉。2006年,雲南省曲靖市副市長王喜良就"11•25"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通過電視直播公開道歉。

隨著網絡輿論的發達,官員的過失越來越容易受到公衆的關注和質詢,官員道歉的指向也由重大安全事故,漸漸擴展到百姓的身邊小事:

2006年10月15日,廣州市教育局長華同旭在電視臺做節目,有市民稱到白雲區教育局辦事被"晾了二十多分鐘",華同旭當即起身道歉。10月25日中午,海口市一小學附近防空警報器出現故障,長鳴達50分鐘時間。市人防辦隨後在當地媒體刊登《道歉公告》。不過,形形色的官員道歉中,也有個別涉嫌"走火入魔"者。如媒體報道的下面這起官員道歉:

2006年5月9日,無錫市公安局局長張躍進向全市人民道歉,原因是"前天我在火車站附近執勤,有一個50歲左右的警察闖紅燈。因爲鐵路民警不歸我管轄,我教育他後就放行了。誰知旁邊一個騎車市民馬上指責我們警察執法不一視同仁,我真爲我們民警臉紅啊!"

另外,山西省榆社縣委常委會因爲高考成績滑坡向全縣人民道歉也引起質疑:這不是爲應試教育推波助瀾麽?

深圳:道歉制度化的努力


2007年後,中國官員的道歉形式、級別、規格均有所提升。這年全國兩會上,國務院副總理吳儀和國家環保總局局長周生賢兩個人分別就各自分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公開向代表和公衆致歉,其中周生賢還當場鞠躬。

2007年1月,深圳市政府就"梅林關"的堵車事件,發白皮書向全體市民道歉。隨後深圳再接再厲,把原本屬于官員自省的道歉推向制度化。9月,該市出臺了《深圳市政府部門責任檢討及失職道歉暫行辦法》,規定政府部門公務員一旦有嚴重不作爲或者瀆職行爲,需要登報道歉。

不過,這一制度似乎只是被"選擇性執行",主要針對堵車之類的民生小事。幾個月後,深圳發生一場大火,死亡15人,時任市長許宗衡向市民沉痛致歉,可是幷沒見諸報紙。

面對火灾,許市長發出狠話:"政府决不能手軟,如果你不幹掉它,它將幹掉你!"然而天不遂願,半年後,深圳又著了一把更大的火,死亡43人。此次許市長不再道歉,而是怒斥有關部門不作爲。新聞發布會上向全市人民道歉的,改爲事發所在區區長了。

這一年,由媒體報道引發的山西黑磚窑事件,導致多名官員下臺,也引發了一次史上規模最大的官員道歉:山西省臨汾市洪洞縣人民政府派出11個工作組,携帶縣人民政府致歉信,分赴全國12個省、市登門致歉,幷發放慰問金。

臨汾官員這一年注定多灾多難,黑磚窑事件剛過,洪洞縣即發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百餘人命喪其中。臨汾市市長李天太通過媒體向社會及死難者家屬表示道歉。較之前的官員道歉,他的道歉信中明顯多了個性化的情感表達,例如"徹夜難眠,內疚不安,再三自責",一連四個"愧對",以及"破碎的家庭"、"忍受巨大悲痛的死難者家屬"等。

不過道歉之後,李市長最終難逃免職命運。

追問:道歉之後?

2008年,兩起轟動性公共事件:華南虎事件和毒奶粉事件,分別導致官員道歉。不過,這兩次道歉顯然未達到道歉者期望的後果。民衆從這兩起事件中發現,官員的道歉背後原來大有文章——道歉的時機選擇、背後的動機、官員的措辭,都使得原本單純的"道歉",面目逐漸模糊起來。

2008年2月4日,在"華南虎"事件膠著之際,一直拒不認錯的陝西省林業廳突然放下身段,發出一封《向社會公衆的致歉信》,信中承認在"缺乏實體證據的情况下,草率發布發現華南虎的重大信息","反映出我廳存在著工作作風漂浮、工作紀律渙散"。

此時華南虎照片的鑒定結果尚未出籠,陝西省林業廳突然道歉,反讓廣大網民感到錯愕,隨著事件發展,許多人很快認識到這是該廳在真相即將大白前的"危機公關"。這封提前出籠的致歉信,被網民指責爲"毫無誠意",堪稱史上最不受歡迎的一次道歉。

三鹿奶粉事件中,石家莊市政府兩次道歉,同樣也未取得公衆諒解。這份道歉措辭奇特:"政治上敏感性差,站位不高,只是就事論事,就請示說請示,對事故缺乏政治上的敏感性"。顯然道歉者經過了字斟句酌的細細思量,其含義頗爲耐人尋味。然而公衆輿論的批評却很直接:石家莊市政府的歉意,看來主要是出于給上級機關惹麻煩的內疚,而非發自內心的懺悔。

中山大學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教授任劍濤曾專門研究了"官員道歉"現象,他在一篇文章中認爲,"罪己式"的道歉是當前主流的官員道歉方式,其姿態意義大于實際作用。

必須肯定,過失官員的道歉,反映了官員對公衆輿論前所未有的重視。但在官員責任邊界不清、官員問責制度不完善的現實狀况下,道歉在一些官員眼裏有著特別的含義。

最近一期《人民論壇》雜志,把官員道歉作爲一個政治現象加以分析。文章甚至引用專家觀點,指出少數官員的道歉,已經淪爲一種公關方式和職能部門"規避責任"的工具。有網民在論壇戲稱,道歉管用,要警察幹嘛?

今年以來,似乎是出于公衆的"審美疲勞",有影響的官員道歉事件漸漸减少。最近的一次,恐怕是上海浦東新區區長姜梁就"釣魚"執法事件的道歉,然而人們也注意到,在這起性質惡劣、影響上海形象的事件中,目前尚無一名官員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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