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穩”:體制隱然成型(胡賁)

"維穩":體制隱然成型

胡賁

2010-03-03 21:24:46 來源:南方周末

編者按:一百多年前,法國政治學家托克維爾就觀察到,社會動蕩往往不是發生在經濟停滯的地方,而可能發生在經歷了經濟增長的地方。

這正是今天中國面臨的挑戰。從1978年到今天,中國實現了數千年歷史上未有的經濟增長。當改革開放走過而立之年,現代化進入'下半場',中國已進入經濟發展方式和政府轉型的關鍵年頭,社會轉型的諸多風險,考驗著中國領導層的智慧。

這將是一次脫胎換骨的轉型——要實現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實現政府的良治,實現國民與國家的共富,仍然要靠變革。但身處'千年未有之大變局',中國的變革之路如何進退,幷無經驗可循。

南方周末推出全國'兩會'特別報道,本期聚焦'2009中國治道變革',描述過去一年中,中國的執政者在治理思維和手段上的變化。我們將其分爲維護社會穩定、中央與地方關係、法治和縣治、外交等方面;我們同時也將關注富有代表性的地方省份去年的典型動向和施政特點,它們是山西、重慶、上海、內蒙古,以此立體記錄現代化進程的十字路口中,中國的'治道'變革。


治道變革:經過四年的摸索,尤其是2008年和2009年的"大風大浪",中國的維穩模式,大體已經完成了從戰略構想到技術手段,從理論摸索到實踐創新的轉變。


剛剛過去的2009年,相比"極不平凡"的2008年,維穩壓力毫不遜色,而投入的人力,物力甚至更多。

幾個標志性事件中,新疆"7•5事件"比2008年的"拉薩3•14事件"更暴烈;"石首事件"無論持續時間,聚集群衆的數量,乃至爲了平息事件所投入的警力,都比2008年的"瓮安事件"規模更大;而"60年大慶"的安保標準,雖被普遍認爲"沿用奧運模式",但投入更多,規格更高。

從2005年底開始,幾乎每一年的"全國政法工作會議"都圍繞"維穩"展開。經過四年的摸索,尤其是2008年和2009年的"大風大浪",中國的維穩模式,大體已經完成了從戰略構想到技術手段,從理論摸索到實踐創新的轉變,幷隱然成型。

維穩的奧運遺産

2008年9月24日,北京奧運會和殘奧會剛剛結束,公安部長孟建柱在"全國公安廳局長會議"上就第一次提出,要把"奧運經驗轉變爲長效機制"。孟建柱表示,奧運會的安保工作堅持軍警民"三位一體"、協調聯動:"全面打響奧運安保人民戰爭。"

不久,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在2009年第四期《求是》雜志上發表的署名文章中說:"要把北京奧運會安保工作的成功經驗運用到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中去,深入推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的社會化、網絡化、信息化……提高對社會治安局勢的控制力。"

根據《河北省公安機關奧運安保側記》的記述,2007年至2008年,河北省本級財政爲奧運安保及相關基礎設施投入2億元,其中環京護城河指揮部和17個檢查站就耗資1.2億。

同時,中編辦亦特批5000名民警名額,用以充實"護城河工程"警力。而根據其規劃,從2008年開始的三年內,河北省三級財政還將投資49.5億元,繼續完善"護城河"工程和河北的公安基礎設施。

而"安保志願者"更是在國慶安保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安保志願者的任務是,"24小時輪班","開展治安巡邏、調解矛盾糾紛、對重點人口進行教育管理、對油、氣、電、水等重要設施進行守護。"

《河北日報》報道說,國慶安保志願者的招募人數,"原則上不低于各轄區人口的1%"。也就是說,在國慶期間,有多達78.8萬的河北人奮戰在國慶安保的第一綫。

同時,2009年河北亦開始將這一"志願服務"的形式擴展爲"長期機制",通過共青團河北省委發起"我是應急志願者"活動,而這一活動,也列入了各級政府的"考核體系",定期公布招募人數。截至2009年底,河北省又有三十余萬人加入了這一"應急志願隊伍"。

與傳統的"人民戰爭"形式不同,現代的"志願者"形式的發動群衆,專業性要求更高,其培訓、組織、活動等都需要財政支持。根據河北某縣的"我是應急志願者"的招募通知,該縣一千多人的指標被分配到縣政府各機關、工作部門和下轄各鄉鎮,主要從公務員體系內部招募。

而同樣的模式,依然能够在2010年的廣州亞運會、上海世博會中看到。而現在全國各地的"社會管理體制改革試點"中,也越來越重視這些多和體制內有關的"志願者"的功能。

"主動維穩"更細緻

2009年6月出版的《半月談》雜志中,中國社科院農村所社會問題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嶸說:"我一直强調不能把民衆的維權抗爭活動作爲社會不穩定因素打擊或鎮壓,而要看做是可以化解的人民內部矛盾。"

事實上,早在2008年末的全國政法工作會議中就提出,2009年的政法工作"要以發現得早、控制得住、處置得好爲目標,依法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和群體性事件"。

正是依循這一思路,此前長期不被重視的"人民調解制度"從2006年開始煥發了新生,幷在2009年裏蓬勃發展。全國各地開始大量設立"人民調解委員會","社會矛盾調解中心"等機構,直接進入社區,而且都有財政專項資金支持,雇傭大量專/兼職"人民調解員"。

根據《法制日報》報道,擁有170萬人口的太原市,2009年間建立人民調解委員會2622個,有人民調解員18442人,人民調解員占人口比率也是1%。;深圳市則在今年的社會管理體制改革中,力推人民調解委員會"進社區","進法庭",以政府購買法律服務的形式,建設人民調解委員會2140家,招募人民調解員17200多名。

實際上,人民調解員不僅擔負著調解的職責,也擔負著向政府及時通報維穩信息的責任。在"中華全國人民調解員協會"2009年的工作計劃中明確提出,"要團結、發動廣大會員積極開展矛盾糾紛的預防、排查工作,健全、完善矛盾糾紛信息的收集、報送、分析、反饋機制,準確瞭解掌握矛盾糾紛信息,對有可能産生重大影響或有群體性傾向的矛盾糾紛,要及時向黨委、政府彙報,妥善處置"。

報送信息甚至也列入了新修訂的"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條例",成爲人民調解委員會的法定職責之一。可以預見的是,未來主動性預防性爲主的維穩工作,將更加倚重人民調解員委員會這樣的組織。

增加的維穩經費

2010年1月12日,貴州省安順市關嶺自治縣坡貢鎮發生"安順槍擊案",事件發生以後,當地政府一方面一口咬定死者是"因打架襲警幷搶槍"被"警方擊斃",同時又迅速與家屬達成和解,支付高達70萬元的賠償,相當于坡貢鎮三年的財政收入。

《檢察日報》的時評說,"如果死者無辜,政府財政即便傾家蕩産,也難以使他們瞑目。如果死者有辜,70萬元補償豈非令警徽蒙羞?"

儘管從中央到地方,三令五申要求防止群體性事件和信訪過程中出現"大鬧大解决,小鬧小解决"的傾向。但在各地信訪維穩一票否决壓力之下,加上近兩年來的"奧運安保","國慶安保"中的高標準嚴要求,基層政府"花錢消事,息事寧人"之舉也多有無奈。

另外,無論是繼承奧運體制,組建更多的維穩力量,加强公安基礎設施建設;還是加强社會管理,甚至"大接訪","大調解"等形式預警,化解矛盾等,維穩工作的逐漸鋪開,都要求政府有更多財政投入。

就本報記者查閱的各地的2009年維穩工作總結中,都專門提到解决長期上訪問題的"專項經費",而各地公布的數據中,也多有體現出因爲"維穩"而增加的行政成本。

2009年底,雲南省在其全省的政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宣布,從2010年開始,將把全省的人均綜治經費標準提高一倍。《法制日報》在2月份報道說,2009年財政收入爲1500億的遼寧省,則在今年的省兩會上公布223.2億爲維護社會穩定支出,比2008年上漲15.5%,相當于擁有4500萬人口的遼寧省每人爲維穩支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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